接觸過好幾種編輯器、IDE,最終感覺還是 Vim 最適合我。學會了 Vim 之後,幾乎沒有任何動力去換其他編輯器(Neovim 除外)。相信有很多 Vim 使用者和我一樣,對 Vim 存在這種感覺。
我所理解的 Vim 真諦是:
- 極簡的思想
其實,Vim 代表的是一種 KISS 的 Geek 思想,而不僅僅是炫耀。這種思想是指:“選擇你需要的,捨棄那些你不需要的”, 一種極簡思想。一個臃腫的工具,也許可以提供 100% 的功能,但是,實際上你只需要 10% 的功能,其餘 90% 功能, 你可能都沒有心思去研究。那為什麼不丟棄臃腫的 90%,輕裝上陣呢?
當然,適當的展示,活躍社群氣氛,吸引新人入坑 Vim 是我輩使命。
- Vim 模式
Vim 不同於其他編輯器的地方,就是她提供的模式化編輯,和文字物件。任何 IDE 或者編輯器模擬的 Vim 外掛,
無非是實現了這兩個功能。通過模式,Vim 賦予了同一個按鍵多種功能,大大提高了按鍵的功效,可以讓我們雙手
集中在鍵盤中央區域,提高效率。另外,Vim 將一切文字看成物件,比如刪除一個單詞,diw
(delete in word)
等等這一類用法,我可以理解為 Vim 語。
記得以前看過一段文字,大致內容是這樣的:
你只有折騰 Vim 累死過 3 次,你才能真正的喜歡上它,不然你就會選擇放棄,最終回到 IDE。 在 Vim 的世界裡,一切都需要自己動手,所以,他不適合不喜歡折騰的人,如果你對它沒有 200% 的好奇心,不要玩, 不然你一定會摔鍵盤.
為什麼說 Vim 寫程式碼快? 前提你累死過3次,成功配置了Vim。
那麼開始神奇的Vim之旅。你就發現:
- 你刪程式碼比隊友快: "first blood"
- 自動補全比隊友快
- 在20個G的檔案堆裡定位程式碼各種秒殺你隊友
- 在vim中完成各種shell , 秒殺你隊友 “Killing spree”!
- 優雅的更新升級, 刪除 Vim外掛(前提 Vundle) “Dominating”!
- 隨性的自定義快捷鍵,完全屬於你自己的風格, 一個配置檔案隨身帶著走。或者壓縮Vim檔案包帶著走, 想去哪就去哪,不用等你隊友帶節奏。 Unstoppable!
- 你隊友還在用滑鼠?那你已經進化了 。 Wicked Sick!!
- 什麼? 開始用 Vim Markdown 來寫文件了? 我草,你已經超神了!! God Like!!!
- 你已經離不開Vim了。 從最開始被各種折騰到想要砸鍵盤的你, 如今你已經愛上他了。 aM-m-m-m....(重複8次)Monster Kill
- 你註定和 Vim 過完這一生!......Holy Shit
於是你開始對自己以前的一些行為出現質疑:
- 刪除一行
dd
不就行了,為什麼要滑鼠選中一行之後按下backspace? - 清除一行內容
S
不就行了,為什麼還要滑鼠選中一行然後按下backspace? - 給一行末尾補分號
A;
不就好了,為什麼還要滑鼠移過去末尾點一下然後按下;
? - 然後給n行末尾補分號,
VNj
選中多行:normal .
(點可以重複上次操作)不就好了,為什麼要滑鼠一個一個點了然後一個個補? - 複製a行插入到b行後, dd掉a行在b行那按下p不就好了。 為什麼要滑鼠選中a,ctrl+x ,然後到b的末尾按下回車,然後ctrl-v ?
所以,同為喜歡 Vim 的你,讓我們一起來說 Vim 語吧: Vim 從入門到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