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十五--出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轉載)

urinator發表於2007-07-31
CPA十五--出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1、專營租賃企業:

借:應收經營租賃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經營租賃收入

2、非專營租賃企業

借:其它應收款-租金收入

貸:其它業務收入

3、如果有優惠,按從租金總額中扣除各項優惠措施後的淨額重新分攤計算各期租金。

  4、初始直接費用、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直接確認在當期。

5、披露:每類租出資產在表日的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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