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比特幣交易所反洗錢新規今起生效

區塊鏈鉛筆發表於20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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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niel Palmer    翻譯:Clover

澳大利亞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現在必須遵循旨在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的新規則。

為及時提醒加密貨幣領域的交易平臺,澳大利亞金融情報機構Austrac剛剛增設一個新網頁,列出了自4月3日起加密貨幣交易平臺需要承擔的新義務。

未來,交易所必須履行新義務,包括:在該機構進行註冊,採用並維護AML/CTF程式,確定並核實使用者,以及

舉報涉及1萬澳元(合7,700美元)及以上法幣的可疑行為和交易。且必須儲存7年內的交易記錄。

Austrac在報告中表示,如果交易所在未經註冊的情況下提供交易服務,將面臨刑事指控和處罰。

“從2018年4月3日起,將實施6個月的“政策原則”期限。在此期間,如果加密貨幣交易所未能採取‘合理措施’遵守相關條款,則AUSTRAC的執行長只能採取強制措施。”

此外,在交易所的註冊申請正在稽核期間,現有交易所可通過過渡期安排繼續提供服務,但他們必須在5月14日前進行註冊。

為打擊加密貨幣的非法使用,澳大利亞參議院於2017年12月初通過了反洗錢和反恐融資修正案草案,首次在法律上確立新規。該法案同時賦予Austrac監管加密貨幣的交易的權力。

該法案是去年澳大利亞通過的第二項值得關注的立法。另一項法案於2017年10月通過,結束了長期存在爭議的加密貨幣“雙重徵稅”問題。在此之前,購買加密貨幣時首先會被徵稅,然後在使用加密貨幣購買需繳納稅款的物品時會再次被徵稅。這種情況源自2014年的一項法律,該法律將加密貨幣視為易貨商品,適用商品和服務稅 (GST)。

隨著這項法案的通過,截至2018年7月1日,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在徵收商品和服務稅方面將享受和其它外幣一樣的待遇。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區塊鏈鉛筆的立場,不構成投資建議,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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