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院判決比特幣具有“財產屬性”

區塊鏈鉛筆發表於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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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uel Haig     翻譯:Annie_Xu

荷蘭法院公佈關於比特幣挖礦合約的發現

本週早些時候,阿姆斯特丹法院釋出了個人與私人挖礦公司之間的民事權利糾紛調查結果。

2月14日JW de Vries對Koinz Trading BV提出民事權利訴訟,法院裁定公司欠申訴人0.591個比特幣。值得注意的是,阿姆斯特丹法院發現比特幣擁有“財產特性”,確定根據荷蘭產權法轉讓比特幣的要求在司法上是有效的。

法院判決書稱:

“根據法院判決,比特幣存在於權利人計算機硬碟上的一系列獨特的數字加密數字和字母中。比特幣是通過將比特幣從一個錢包傳送到另一個錢包而“交付”的。比特幣是獨立的價值檔案,付款人在付款時將其直接交付給收款人。因此,比特幣代表價值並且可以轉讓。法院認為,它顯示了產權的特徵。因此,支付比特幣的申訴被認為符合產權確認條件”。


荷蘭為比特幣合同的法律認定創造了先例

法院判決非常重要,因為它為未來比特幣合同的認定確立了先例,阿姆斯特丹法院判決,“毫無疑問,原告並沒有支付申請人提出的索賠“。

法院在作出裁決時也參考了荷蘭破產法。“在聽證會上,申請人證明了一些(援助)宣告的存在。從申請人提交的檔案看來,似乎有幾個人對既得利益方有要求支付比特幣的索賠權,或者沒有履行協議義務的索賠權,一些案件中還附加處罰。因此在聽證會上,申請人有權採取行動,並且援引事實和情形,表明申請人處於停止支付狀態”。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區塊鏈鉛筆的立場,不構成投資建議,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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