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與牆的故事

微微一笑很傾城哈發表於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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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https://baike.baidu.com/tashuo/browse/content?id=45bd8fd350d6aab5b6d81047&lemmaId=1356941&lemmaId=1356941&fr=qingtian

文章標題為:大資料與牆的故事,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個標題寫的很有趣,大資料是如何與牆聯絡在一起了呢,下面讓我們看看文章是如何描述的吧。

原文

一直以來,大資料與商業就密不可分。有了資料就能預測公眾喜好,自然誰都想來分一杯羹。但如今巨大的資料流量在全世界傳播,如何管理這些資料就成了問題,是把管理許可權上交給國家,還是私人企業?

大資料就是金錢!

一百六十年前,第一條橫跨大西洋的電報沿著搖搖欲墜的海底電纜從英國來到了美國。 它一共由21個單片語成 - 最終花了17個小時才到達美利堅。

第一條跨洋電纜

今天,同樣的訊息,同樣的距離只需要60毫秒。密集的光纖網路遍佈世界,在全球範圍內傳播著大量的資訊。據麥肯錫全球研究院(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估計,每一秒鐘就有543TB的資料流過國界,其總資料量相當於約1300萬份莎士比亞全集。 

全球資訊交換的速度和數量不是唯一飆升的東西,它具有的經濟意義也與日俱增。資料可以說是全球資本主義的生命線。相比於某寶和某東的物流運輸,資料的快速流動更有助於提升GDP。換句話說,跨國界的資訊交流比運輸糧食和生活用品有更高的經濟價值。畢竟,資料就是金錢。 

這是一場劇變——大多數人還需要時間去消化這一點。但另一方面,“世界第一大公司”——美國就把這個概念理解的很透徹。這就是為什麼科技和金融的行業巨鱷們正在努力爭取國際上的認可,政府最好不要插手這些價值千金的資料流量。

近期可能更新的NAFAT協議就是栗子:來自美國,墨西哥和加拿大的大大們已經決定重新審視網路資料的管理了。美國的一票公司也正在積極遊說政府放寬網路限制,讓更多資料輕鬆“穿越”國界

NAFTA即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由美加墨三方於1994年1月1日起生效和實施。

商業巨頭對國家資料管控的討伐才剛剛開始。如果成功的話,世界上最重要的資源將會掌握在私人公司的手裡。對於商人,這無疑是利好訊息,但我們吃瓜群眾手上的決定權會一點點丟失,淪為大佬們研究和利用的物件。

資料的黑暗面

近幾年,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這些資料有黑暗的一面。資訊革命也絕不是徹底的自由。資料組成的網路並不能帶來民主; 相反,我們應該關心的是誰擁有它以及如何運用它。

隨著我們越來越多的生活被資料化,控制這些資料的公司變得富裕和強大起來,他們對我們瞭如指掌,從我們最常用的廁紙到我們最喜歡的18禁視訊。他們沒有止步於瞭解我們:隨後利用這些資訊,結合計算機的演算法來推測我們將來的決定 - 例如我們對什麼樣的新聞買帳(如果你看新聞),或者我們騎摩拜單車常去哪裡。

在摩拜單車GPS定位和物聯網精細化管理下,每一個摩拜使用者的騎行次數、軌跡、時長、高頻騎行時間等,都變成了大資料沉澱在摩拜單車智慧出行共享平臺,然後通過雲端計算等彙總、篩選、分析出更具價值的資訊,瞭解哪些區域的人們最需要摩拜單車,哪些區域則相反;哪個時段人們的出行點更多;人們有哪些潛在的產品需求等等。

大家往往強調這些是私人資料,只為掩蓋這樣一個事實:資料不僅僅是個人資料,它們是有商業價值,工業價值的。現在的企業無比依賴這些資料,要想盈利,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這些資料的管理權抓在手上。

可以說,全球資料的流通實際上就是資本的全球流通。資料的流動對全球的財富和勞動力具有重大影響。 

資料流通使已開發國家的僱主能夠將更多的工作外包給發展中國家的工人。他們幫助企業協調複雜的供應鏈,用廉價勞動力來填滿製造業的就業崗位。資料的流通也使得一些大公司主宰市場,壟斷世界各地的數字基礎設施。

富士康集團

誰來管理大資料?企業?國家?

出於這些原因,各國政府希望制定有關資訊如何跨越國界的規則,例如我大天朝。但“行業龍頭”美國就不同意啦,他們認為這樣的法律相當於“數字保護主義”,不符合人類發展,甚至促使倒退到分割、互不往來的舊世界,創新、高效和繁榮不在。

許多企業也有類似的主張,要求制定資料流量全面自由化的國際協議。網際網路協會是代表谷歌,Facebook和其他科技巨頭的主要遊說團體,他們希望各國政府可以放鬆資料管制,實現“現代化”的北美貿易協定(NAFTA)。

Google就重返中國市場做了許多許多努力。如今Google地圖在大陸已經可以使用,相信Google重返中國也不是不可能 

根據網際網路協會的規定:

(1)在資訊獲得的國家,政府不得要求儲存或處理敏感的個人資訊等特定資料。換句話說,在中國獲取的敏感資料必須儲存在第三方國家。

(2)政府不應該將Facebook和Google等平臺視為釋出商,平臺也不需要對其網站上顯示的內容負責。

(3) 政府不應該要求公司披露其演算法的祕密,比如:微博熱搜。

(4)政府也不應該對數字貿易徵收任何關稅。

給各國政府提出這麼多要求,的確勇氣可嘉。科技公司對於資訊的掌握的權力越來越大,與此同時,這些公司也想要大大限制普通群眾管理資料的能力,而讓這些資料為自己所用。

 

牆還是不牆?

當然,政府對於資料的治理並不總是符合公眾利益。它通常有著不同的目的:保護執政。 例如,我們限制資料流量,以幫助政府控制公民可用的資訊,同時更密切地關注人民。

中國的網路法規不僅僅是控制,它們也扮演著重要的經濟角色。通過圍繞中國網際網路建設圍欄,政府培育了一個本土科技產業,就像限制進口製成品可以培育一個本土製造業一樣。

很難想象,要是一開始沒有這樣的保護措施,中國的本土科技產業會有多慘。如果Google沒有被牆,百度的發展就不會那麼一帆風順。同樣地,優酷,阿里,騰訊這樣的公司也會舉步維艱,難以壯大。

那些被牆掉的外網

很多人主張資料自由化的主要理由是:高度的資料自由化將豐富整個世界。但是中國的例子似乎證明了這是錯誤的,“牆”的存在造就了更多有意思的公司

幾十年來,美國一直在教育發展中國家自由貿易和自由市場的重要性。然而,正如經濟學家Ha-Joon Chang所說的,幾乎所有的已開發國家都走了完全相反的道路,他們用關稅,補貼和其他保護主義政策來維護自己的產業,這才走向富強。事實上,近一個世紀以來,美國是世界上最崇尚保護主義的國家。

這並不是說每個人都可以效仿中國模式。管控資料流量是政府的合法權力,保護本土經濟也只是眾多的原因之一。

現在看來,自由貿易還沒有引領世界走向完美,那我們也應該對資料流量的完全自由化持謹慎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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