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認識,前端必學程式語言:JavaScript

程式猿DD發表於2023-12-07

JavaScript是構建Web應用必學的一門程式語言,也是最受開發者歡迎的熱門語言之一。所以,如果您還不知道JavaScript的用處、特點的話,趕緊補充一下這塊基礎知識。

JavaScript 是一種高階、單執行緒、垃圾收集、解釋或即時編譯、基於原型、多正規化、動態語言,具有非阻塞事件迴圈,因構建網站而聞名。

它是由 Brendan Eich 於 1995 年在短短一週內建立的,目的是為 Netscape 瀏覽器新增一種易於學習的指令碼語言。

它最初被命名為 Mocha,但當時的天才營銷人員希望它聽起來像那種性感的新 Java 語言。如今,它已成為一種功能齊全的語言,並透過 ECMAScript 標準不斷髮展。

JavaScript以構建前端 Web 應用程式而聞名,因為它是除 WebAssembly 之外唯一在瀏覽器中原生支援的語言。

然而,任何可以使用 JavaScript 構建的東西都將使用 JavaScript 構建,例如使用 Node.js 的伺服器端應用程式、使用 React Native 或 Ionic 的移動應用程式以及使用 Electron 的桌面應用程式。

它是一種解釋性指令碼語言,但 V8 引擎和 Chromium 等工具使用即時編譯器在執行時將其轉換為機器程式碼。

它在處理 I.O 方面也非常出色。密集型作業,儘管事實上它是一種單執行緒語言,透過非阻塞事件迴圈實現,可以在後臺排隊工作而不阻塞主執行緒。

接下來看看JavaScript語言的特點:

首先,建立一個以 .js 結尾的檔案。您的程式碼將從全域性上下文開始執行。使用控制檯透過內建偵錯程式記錄值。

現在考慮一下要在哪裡執行該檔案。是前端瀏覽器還是後端 Node.js 伺服器?在瀏覽器中,您可以使用指令碼標記引用它,然後瀏覽器將在您開啟該 HTML 檔案時執行它。

在網站上,JavaScript 通常用於從 DOM 中獲取元素。

document.querySelector 將抓取第一個按鈕,然後我們可以使用 var、let 或 const 將其分配給變數。

  • var 是最原始的方法,但通常會避免使用
  • let 是可以重新賦值的變數
  • const 是不能重新賦值的變數

現在,為了使按鈕具有互動性,我們可以透過為 onClick 事件定義函式來新增事件偵聽器。我們可以在這裡使用 function 關鍵字或更簡潔的箭頭語法。

現在,每當發生新的單擊時,事件迴圈就會執行此函式。函式是支援函數語言程式設計模式的一流物件,但 JavaScript 還支援物件導向模式的類和繼承。

儘管它是單執行緒的,但它可以與 Promise API 非同步工作,Promise API 也支援 async-await 語法。

由於 Node.js 執行時,JS 程式碼也可以在伺服器上執行。它不是與網頁上的按鈕互動,而是與檔案系統 API 等互動。

透過拉出終端並輸node命令,在伺服器上執行程式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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