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完微軟,又讓蘋果賠29億,有文化的流氓真可怕

程式設計師的成長之路發表於2018-12-04

宣告:案件時間是已經發生了,大致時間為2017年11月5日!

人紅是非多,企業也一樣。這不,上月蘋果就被“敲詐”了一回,被判賠償4.4億美元。

 蘋果敗訴,不是第一次了。去年,蘋果被判賠償3.024億美元,賠給同一家公司。

 這家公司就是VirnetX,人稱“專利流氓”,以告別人侵犯其專利為生。栽在它手上的,不僅有蘋果,還有微軟、思科、西門子、亞美亞...

 敢往巨頭身上碰瓷,VirnetX當然不是吃素的。

一群技術大牛,混成老流氓

VirnetX創立於2005年,最初起源於一箇中情局的安全專案,現在是家已上市的網路安全軟體和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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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規模不大,員工僅20名左右。但是,部分員工以前在一家叫SAIC的公司幹過,這家公司長期給美國國防部提供科技相關的技術,在保障通訊安全、遙感資料提取和加工、情報資訊提取和資料視覺化等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牛逼的技術背景,是它碰瓷的本錢。

最開始,它以軟體起家,但做產品沒成功。緊接著,它授權專利,掙點小錢。後來,它就走上了告人侵犯其專利的道路,專門挑大公司下手,掙得盆滿缽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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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VirnetX只開發技術,申請專利,不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截至目前,他們有110多項專利,還有40多項在稽核中。它所研發的,大都是科技公司們繞不開的技術。比如:

安全系統的安全通訊網路協議

建立虛擬專用網路安全通訊連結的方法

使用安全域名的安全通訊網路協議

基於域名服務請求的安全通訊連結的建立

所以,即便是像蘋果這樣的巨頭,VirnetX也一點不怵,照樣告。一般的小公司,如果和蘋果、微軟死磕三五年,怕是連律師費都付不起。但VirnetX就敢死磕,比如賠償4.4億美元這次官司,它和蘋果打了7年。

VirnetX先料到科技公司的大致發展方向,提前到那守株待兔,等時候到了,就提出訴訟,基本一告一準。

什麼叫到時候了呢?等它盯上的公司生產出產品,就到時候了。這方面,也體現了VirnetX的高明之處,它不生產產品,所以不會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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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都會註冊很多專利,註冊了也不一定用,但你不用別人可能會用。當雙方都有專利又有產品時,就會有種默契:我不告你,你也別告我。

到了VirnetX這邊,情況就變了。因為沒有產品,所以只有它告別人的份兒,別人告不了它。

起訴的結果,要麼和解,要麼上法庭。不管哪種方式,基本吃不了虧。

敢與大公司為敵,除了手握專利,它還很懂得利用法律,鑽法院的空子。“專利流氓”早混成了老流氓了。


微軟服軟,蘋果不服越賠越多

 2007年,VirnetX拿微軟開刀,狀告微軟的Live Communications Server、Windows Messenger以及多個版本的Office軟體侵犯了該公司兩項VPN(虛擬專用網路)技術專利。

2010年3月,德克薩斯州聯邦法院判微軟向VirnetX賠償1.058億美元的侵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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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下來的第二天,VirnetX再上訴,要求更高賠償金額。最後還是微軟先讓步,拿錢消災,出了2億美元和解,讓它撤銷這兩起訴訟。

那年,VirnetX的宣佈第二季度收入2億美元,而去年同期只有7200美元。

2013年,VirnetX又找上門來,起訴微軟的Skype侵犯其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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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netX的CEO肯德爾·拉森表示很滿意:“這是法院第四次在我們起訴蘋果的侵權案中判我們勝訴了。”

蘋果那邊:“蘋果相信公平並保護智慧財產權,而VirnetX一直在邊緣之間遊走,並提出越來越多的要求。我們對於裁決感到很意外,也很失望。像這樣的案件無疑進一步強化了專利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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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兒,有心的刀友們可能發現了,VirnetX幾次起訴,都在德克薩斯州法院。這就是VirnetX鑽的法律空子。

美國最高法院對專利侵權案沒做出明確規定,而是把判決權交給地方法院,原告方可以選擇在哪家法院起訴。VirnetX選的德州法院,就對專利持有人特別友善,專利公司有78%的勝率

人見人恨,還拿它沒轍

同為“專利流氓”,VirnetX的很多同行,也不生產產品,四處找人打官司,但打官司是假,利用被告不願花費高額訴訟費最後拿錢和解才是目的。

VirnetX不一樣,就敢死磕,還敢找大公司磕,在業內算是一朵奇葩,所以也最招人恨。

有人這樣評價:“VirnetX嚴格意義上來講並不算是一家公司,它本身並不生產任何產品,而是透過收集大量技術專利,透過贏得專利訴訟案件來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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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它研發出來的技術並沒轉化為生產力,對人類科技發展沒任何作用。這也是為什麼,人們都用四個字形容它:臭名昭著。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話說回來,敗訴四次的蘋果,還是不想給錢,準備接著上訴。碰上蘋果這樣的硬茬,這場官司還有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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