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音樂進入“人本主義”爭奪時代

jrwaican發表於2022-05-17

配圖來自Canva可畫

進入“後版權時代”,線上音樂市場之間並沒有進入和平區間,反而因為種種原因,競爭變得更加激烈。一方面,線上音樂市場闖入新玩家,不同於網易雲音樂、騰訊音樂等在競爭中存活下來的老選手,新玩家如抖音、快手等短影片平臺依靠自身龐大的平臺流量進場;另一方面,由於市場環境的改變,線上音樂平臺之間的競爭重心也發生了轉向,這種變化又導致了線上音樂平臺之間的競爭態勢發生了變化。

而因為對於線上音樂的定位不同,對於種種生產要素的競爭,不同出身的玩家也有不同的態度和方式。

線上音樂的內在變化

經過十幾年發展,國內的線上音樂市場發生了深刻變化。雖然經過激烈競爭,不少線上音樂平臺要麼合併(如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要麼退出(如蝦米音樂)。但整體而言,如今存活下來的平臺規模更大,競爭比以往更集中,而且還要面對擁有強勢背景的新玩家的壓力。

首先,線上音樂市場內的競爭規模正在擴大。第一,是因為線上音樂平臺正在謀求走向世界舞臺,這從線上音樂平臺的動向上就能看出來:2020年8月,網易雲音樂與環球音樂集團聯合宣佈達成數年期全新戰略合作,除了曲庫授權外,雙方還將在音樂產品、服務和宣發層面開展合作;2021年11月,騰訊音樂宣佈攜手APPLE MUSIC,在版權和渠道上進行合作。

不過,這種合作終歸是比較表層的合作,國內音樂平臺要想真正走向國際,那還是要把格局放大,眼光放遠,親自深耕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音樂市場。

第二,是因為線上音樂市場闖入了新玩家。短影片憑藉“聲畫”結合的媒介屬性和隨想隨看的使用場景,在短時間內就崛起成為龐然大物,順勢擠壓了圖文和音樂的生存空間。在這樣的背景下,短影片平臺為了進一步掌控具有強大影響力和傳播效果的音樂,以及降低使用者違規使用音樂版權帶來的風險,就必然進入線上音樂市場。

抖音和快手兩大短影片平臺,也都有相應的計劃,前者是初步上架的“汽水音樂App”,後者是涉及社交的“小森唱App”。在現在看來,雖然二者都不算成熟,但與短影片平臺生態的融合,確實是有傳統玩家不具備的優勢。

其次,新進玩家與傳統玩家對於“音樂”的定位開始分化。自短影片伴隨智慧手機一同崛起以後,音訊這種媒介就不得已地退居到第二線的位置去。正因如此,傳統線上音樂平臺,如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引入了“社交”“影片”等元素,想盡辦法阻止或者說減緩這種趨勢;但出身於短影片平臺的抖快卻能趁風而起,順著大勢進入線上音樂市場。

這背後的原因是出身不同的線上音樂玩家,對於“音樂”的定位不同。傳統玩家入行早,一開始是比較單純地運營“音樂”這種媒介,現在依舊遵循慣性將其視作較為獨立的媒介,在商業上與其他媒介區分開;新進玩家卻出身短影片平臺,他們天然地就將“音樂”視為輔助“影片”的媒介,因而今天進場線上音樂,更多地是為了進一步鞏固短影片的地基。

人本主義的競爭重心位移

線上音樂市場的競爭態勢也因為市場環境的變化而發生變化,現在音樂平臺之間的競爭是爆款歌曲戰略與獨家版權模式的結合。這種改變就表現在線上音樂三大要素“版權、使用者和音樂人”之間的平衡重心發生了位移,也就是說,除去彼此之間的競爭外,線上音樂平臺對於版權、使用者和音樂人的權重也不同於以往。

這些競爭主要集中在了三個方面:版權之爭,使用者之爭,以及音樂人之爭。

1.版權之爭

從目前的形式來說,版權之爭已經不只是傳統玩家的戰場了,新進玩家在這個領域追趕迅速,但總的來看,抖音和快手曲庫歌曲數量依舊受限。也就是說,版權既是傳統玩家構建護城河的關鍵,又是新進玩家平臺發展的關鍵。

對於傳統玩家來說,獨家版權模式仍是音樂平臺的核心競爭力:爆款歌曲是音樂平臺運營的抓手,無論是網易雲音樂,還是騰訊音樂,都希望爆款歌曲越多越好,尤其是在競爭的態勢下,最好多過對手;獨家版權模式恰好能夠阻斷對手獲得己方已有的爆款歌曲的途徑,是直接形成“護城河”的最好手段。兩者相結合下,就是傳統線上音樂平臺目前的競爭態勢。

但對於不佔版權優勢的新進玩家來說,獨家版權模式卻恰恰是攔路虎。音樂是短影片不可獲取的組成部分,所以抖音、快手都在音樂版權上下了一番苦工:截至2021年11月,抖音已與中國唱片集團等2000多家音樂版權方建立合作,正版曲庫中的歌曲已達幾千萬首;截至2021年12月,快手已經與上百家版權公司達成合作。

音樂平臺如此看重版權,是因為對這些平臺型企業來說,規模化才是商業化的前提。原因顯而易見,無論傳統玩家還是新進玩家,是準備走C端路線、還是走B端路線,是準備收會員和增值費用、還是收第三方的廣告費用,都需要以一定的使用者數量為基礎,待得量變產生質變,商業化才得以啟動。而使用者數量的積累,就必然要求既有的好歌長存,新出的好歌不斷。

2.使用者之爭

在爭奪使用者方面,目前傳統玩家和新進玩家還沒有直接的碰撞,但傳統玩家內部早就發展到如火如荼的階段。用一句話來概括,它們的最終目標是為了不讓使用者流到對手那裡。

抖音快手的線上音樂平臺最遠的才剛剛上線。“汽水音樂”今年3月剛剛上線,小米應用商店的下載量不過15萬次。因此基本可以確定,抖快在線上音樂上的投入,更多的還是為了完善短影片的版權庫,以及對生產端資源進行整合。換句話說,新進玩家不是不爭使用者,而是直接在撬線上音樂市場的基本盤,將他們吸引到短影片平臺中去。

2021年7月之前,網易雲音樂和騰訊音樂在激烈的競爭中,迅速炒高了音樂版權價格,尤其是熱門歌星的熱門歌曲。根據網路資料,2015年網易雲音樂為了獲得周杰倫版權所用花費為870萬元,2017年就飆升至1800萬元。在2018年網易雲音樂所得版權到期後,騰訊音樂為了周杰倫的獨家版權以5.7億元買斷。

這種為了爭奪版權,進而炒出遠超市場價格的天價的根本原因,是音樂平臺為了爭奪使用者。據估算,“周杰倫”這三個字在當時就意味著15%的日活增幅,因此,無論是哪家音樂平臺都不願意放棄這塊肥肉。爭奪版權看起來是在爭奪上游內容提供商,但實際上是在爭奪被內容吸引過來的使用者。

2021年7月以後,國內音樂平臺龍頭騰訊音樂受到禁令,排他性質的獨家版權模式變成歷史,但音樂平臺對於版權以及使用者的渴求卻不曾改變。網易雲音樂與騰訊音樂目前的重心都向著音樂人的方向轉移,這也是一種必然——既然老歌的獨家版權成為不可能,那麼就介入新歌的生產過程,由此獲得新歌的部分合法權益,進而希冀出現爆款歌曲吸引使用者留存和增長。

3.音樂人之爭

2021年7月以前,音樂平臺之間的競爭主要集中在版權的爭奪上,結果導致了音樂版權價格畸高,版權公司依靠音樂版權躺著賺錢,下游賣苦力的平臺卻連年虧損,中低層的音樂人得不到資源,只能苦苦支撐。

2021年7月以後,音樂平臺開始發力生產端——也就是音樂人,目的是挖掘爆款歌曲,透過對爆款歌曲的運營實現流量的最大化,並以所有權的形式形成獨家版權(此前所謂的獨家版權,實際上是與上游版權公司透過高價贖買獲得排外性的合作模式)。

看清對於版權和使用者的爭奪慾望後,也就明白了對於音樂人的爭奪,是線上音樂平臺進入“後版權時代”的顯著特徵,同時也是一種必然趨勢。硬要比喻的話:在後版權時代之前,線上音樂平臺對版權的爭奪是“挖礦”;後版權時代以後,對音樂人的爭奪是“栽樹”。畢竟版權是因在前,使用者是果在後,而音樂人才能真正“生產”爆款。

傳統玩家和新進玩家都有各自的創作者平臺,前者傾向於作為渠道,後者傾向於作為平臺。例如騰訊音樂人允許以歌手或者機構的身份發歌、出售詞曲;抖音的炙熱星河,則既為宣推機構或者達人在平臺上提供客戶資源,也為宣推客戶提供推廣資源。

在這個過程中,傳統玩家和新進玩家比過去都更深度地參與進了生產環節,對音樂人的投入越來越大,這一方面意味著獨家版權,另一方面則意味著對音樂產業鏈的把控,也就是更多的獨家版權。從這個角度來講,傳統玩家拒絕在版權上無止境的投入,既是在競爭上各退一步,也是在產業鏈上各退一步,開始爭奪音樂人。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新進玩家對於音樂人的投入,明顯是“先補票後上車”,這也是因為它們的基本盤在短影片平臺的緣故。

可見的焦慮與可預期的成長

雖然市場和競爭態勢都發生了不小的變化,但在這背後,基於網際網路的線上音樂平臺的“版權→使用者→流量”商業邏輯鏈條並沒有改變。實際上,正是這樣的商業邏輯,在禁令背景下促成了音樂平臺間競爭路線的強化和競爭態勢的轉變。其間,線上音樂平臺既有焦慮,又有成長。

焦慮可總結為增長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流量增長瓶頸,人口紅利已經到期,賽道存量競爭與反壟斷並行,所以納新的增長難度大幅上升;另一方面來自競爭加劇,在流量增長放緩的情況下,將目光看向了存量使用者身上,在多個同型別企業共同競爭的情況下,對方的流量池就是自己流量池。

成長可總結為產業的成長。無論是傳統玩家,還是新進玩家,都放棄了過往那種粗放式的競爭。傳統玩家,不再將版權視作獲得商業前提的唯一途徑,轉而重視起音樂人作為創作者的主觀能動性;新進玩家,雖然跨界而來且目的不同,但客觀上仍舊改善了音樂版權的使用環境,使用者動循矩法,創作者各得其所。

未來的線上音樂市場雛形已經顯現:音樂雖是介於影片與文字之間的媒介,但使用場景仍在不斷擴充套件,將來一定會佔有一席之地;線上音樂平臺作為現代娛樂的次級選擇,既要面臨使用者的不斷流失,也會獲得一批死忠粉,不同出身玩家終將趨同,最後在音樂人和使用者兩方面形成更進一步的競爭;對於整條產業鏈來說,音樂人的重要性甚過以往,基層音樂人的生存環境也大大改善。因此,無論是焦慮還是成長,都是發展過程中必須經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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