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五一回家又斷更了一個放假時間了~~~
只有光頭才能變強
回顧前面:
之前花了點之間時間去搞多執行緒的基礎知識了,難呀難呀難呀....打算還寫一篇執行緒池的就暫時將多執行緒系列停止了...
今天中午在逛簡書的時候發現一些大廠也會問Object物件裡面有什麼方法(也算是一個知識點吧),Object我還沒去認真複習過,於是這篇主要看看Object物件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那麼接下來就開始吧,如果文章有錯誤的地方請大家多多包涵,不吝在評論區指正哦~
一、Object物件簡介
宣告:本文都是使用JDK1.8
我們學Java的知道,Java是一門物件導向的語言。無論在Java中出現什麼,都可以認為它是物件(除了八大基本資料型別。當然了,八大基本資料型別也能裝箱成為物件):
- 而Object就是這些物件的最高階別的,所有的Java物件都隱式地繼承了Object物件(不用顯示寫
extends
繼承) - 所有的Java物件都擁有Object預設的方法。
那麼我們看看Object有什麼方法:
其實就可以歸納成幾個:
registerNatives()
【底層實現、不研究】hashCode()
equals(Object obj)
clone()
toString()
notify()
notifyAll()
wait(long timeout)
【還有過載了兩個】finalize()
Object一共有11個方法,其中一個為底層的實現registerNatives()
,其中兩個wait()
和wait(long timeout, int nanos)
過載方法。
- 所以我們真正需要看的就是8個方法
還有一個屬性:
public final native Class<?> getClass();
複製程式碼
二、equals和hashCode方法
equals和hashCode方法可以說是面試的重點題了,配合著String可以說在面試題中哪都有它們的存在。
首先,我們來看看equals和hashCode在Object中原生的實現吧:
hashCode:
public native int hashCode();
複製程式碼
equals: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return (this == obj);
}
複製程式碼
看上去都非常簡單:
hashCode()
由native方法底層實現了。equals()
就直接==
判斷是否相等了。
想要更加清晰它們究竟是做什麼的,我們來讀讀它的註釋:
根據註釋我們可以總結以下的要點:
- 重寫
equals()
方法,就必須重寫hashCode()
的方法 equals()
方法預設是比較物件的地址,使用的是==
等值運算子hashCode()
方法對底層是雜湊表的物件有提升效能的功能- 同一個物件(如果該物件沒有被修改):那麼重複呼叫
hashCode()
那麼返回的int是相同的! hashCode()
方法預設是由物件的地址轉換而來的equals()
方法還有5個預設的原則:- 自反性--->呼叫
equals()
返回的是true,無論這兩個物件誰呼叫equals()
都好,返回的都是true - 一致性--->只要物件沒有被修改,那麼多次呼叫還是返回對應的結果!
- 傳遞性--->
x.equals(y)
和y.equals(z)
都返回true,那麼可以得出:x.equals(z)
返回true - 對稱性--->
x.equals(y)
和y.equals(x)
結果應該是相等的。 - 傳入的引數為null,返回的是false
- 自反性--->呼叫
為啥說hashCode()
以雜湊表為底層帶來效能的提升是很容易理解的。我們再來回顧一下HashMap的插入:
如果hash值都不相等,那麼可以直接判斷該key是不相等的了!
2.1equals和hashCode方法重寫
equals()
方法預設是比較物件的地址,使用的是==
等值運算子。但是按我們正常開發來說,比較的是物件地址是沒有意義的。
- 一般地,如果我們有兩個Address物件,只要這兩個物件的省號、城市號、街道號相等,我們就認為這兩個物件相等了!
2.2String實現的equals和hashCode方法
我們在初學的時候可能就聽過了:String已經實現了equals和hashCode方法了。
-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直接使用String.equals()來判斷兩個字串是否相等!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它的實現吧:
三、toString方法
接下來我們看看toString方法,也十分簡單:
toString方法主要是用來標識該物件的:
從上面的結果我們都可以看出來:得出的結果我們並不能看到什麼東西~
於是我們一般都重寫toString(),那麼列印出的結果就很方便我們除錯了!
@Override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Address{" +
"provinceNo=" + provinceNo +
", cityNo=" + cityNo +
", streetNo=" + streetNo +
'}';
}
複製程式碼
下面的結果看起來就好多了:
四、clone方法
我們也來看看它的頂部註釋:
看了上面的註釋我們可以總結以下的要點:
- clone方法用於物件的克隆,一般想要克隆出的物件是獨立的(與原有的物件是分開的)
- 深拷貝指的是該物件的成員變數(如果是可變引用)都應該克隆一份,淺拷貝指的是成員變數沒有被克隆一份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淺拷貝:拷貝了Employee物件,但是其成員變數hireday沒有被克隆出去,所以指向的還是同一個Date物件!
4.1clone用法
那麼我們如何克隆物件呢?無論是淺拷貝還是深拷貝都是這兩步:
- 克隆的物件要實現Cloneable介面
- 重寫clone方法,最好修飾成public
淺拷貝:僅僅拷貝了Person物件,而date沒有拷貝!
public class Person implements Cloneable {
// 可變的成員變數
private Date date;
@Override
public Object clone() throws 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
return super.clone();
}
}
複製程式碼
深拷貝:不僅拷貝了Person物件,也拷貝了date成員變數
public class Person implements Cloneable {
// 可變的成員變數
public Date date;
@Override
public Object clone() throws 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
// 拷貝Person物件
Person person = (Person) super.clone();
// 將可變的成員變數也拷貝
person.date = (Date) date.clone();
// 返回拷貝的物件
return person;
}
}
複製程式碼
4.2clone疑問進一步學習protected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有相同的疑問:
- 我只想要淺拷貝,能不能直接呼叫該物件.clone()來實現?
比如我現在有個Address物件:
public class Address {
private int provinceNo;
private int cityNo;
private int streetNo;
public Address() {
}
public Address(int provinceNo, int cityNo, int streetNo) {
this.provinceNo = provinceNo;
this.cityNo = cityNo;
this.streetNo = streetNo;
}
}
複製程式碼
下面的程式碼你們認為如何?
Address address = new Address(1, 2, 3);
address.clone();
複製程式碼
我們都知道:
- protected修飾的類和屬性,對於自己、本包和其子類可見
可能會想:clone()
方法是定義在Object類上的(以protected來修飾),而我們自定義的Address物件隱式繼承著Object(所有的物件都是Object的子類),那麼子類呼叫Object以protected來修飾clone()
是完全沒問題的
- 但是,IDE現實告訴我,這編譯就不通過了!
出現錯誤的原因我立馬就想到:是不是我對protected修飾符出現了偏差?
protected修飾的類和屬性,對於自己、本包和其子類可見,這句話本身是沒有錯的。但是還需要補充:對於protected的成員或方法,要分子類和超類是否在同一個包中。與基類不在同一個包中的子類,只能訪問自身從基類繼承而來的受保護成員,而不能訪問基類例項本身的受保護成員。
- 上面的程式碼就錯在:Address與Object不是在同一個包下的,而Address直接訪問了Object的clone方法。這是不行的。
下面我截兩張圖再來給你們看看(看完圖再看上面的描述,就能理解了):
圖片來源和更多的展開閱讀:blog.csdn.net/wangyanguiy…
五、wait和notify方法
wait和notify方法其實就是Java給我們提供讓執行緒之間通訊的API。
按照慣例我們還是來看註釋怎麼說吧:
wait方法:
notify方法:
notifyAll()方法:
看完上面的註釋我們可以總結以下的要點:
- 無論是wait、notify還是notifyAll()都需要由監聽器物件(鎖物件)來進行呼叫
- 簡單來說:他們都是在同步程式碼塊中呼叫的,否則會丟擲異常!
notify()
喚醒的是在等待佇列的某個執行緒(不確定會喚醒哪個),notifyAll()
喚醒的是等待佇列所有執行緒- 導致
wait()
的執行緒被喚醒可以有4種情況- 該執行緒被中斷
wait()
時間到了- 被
notify()
喚醒 - 被
notifyAll()
喚醒
- 呼叫
wait()
的執行緒會釋放掉鎖
其實總結完上面的並不會有比較深刻的印象,可以嘗試著回答幾個問題來加深對wait()
和notify()
的理解。
5.1為什麼wait和notify在Object方法上?
從一開始我們就說了:wait()
和notify()
是Java給我們提供執行緒之間通訊的API,既然是執行緒的東西,那什麼是在Object類上定義,而不是在Thread類上定義呢?
因為我們的鎖是物件鎖【要是忘記的同學可回顧:Java鎖機制瞭解一下】,每個物件都可以成為鎖。讓當前執行緒等待某個物件的鎖,當然應該通過這個物件來操作了。
- 鎖物件是任意的,所以這些方法必須定義在Object類中
5.2notify方法呼叫後,會發生什麼?
上面已經說了,notify會喚醒某個處於等待佇列的執行緒。
但是要注意的是:
- notify方法呼叫後,被喚醒的執行緒不會立馬獲得到鎖物件。而是等待notify的synchronized程式碼塊執行完之後才會獲得鎖物件
5.3sleep和wait有什麼區別?
Thread.sleep()
與Object.wait()
二者都可以暫停當前執行緒,釋放CPU控制權。
- 主要的區別在於
Object.wait()
在釋放CPU同時,釋放了物件鎖的控制。 - 而
Thread.sleep()
沒有對鎖釋放
參考資料:
- blog.csdn.net/lingzhm/art…
- www.cnblogs.com/dolphin0520…
- www.cnblogs.com/eer123/p/78…
- www.jianshu.com/p/f4454164c…
六、finalize()方法
finalize()
方法將在垃圾回收器清除物件之前呼叫,但該方法不知道何時呼叫,具有不定性
- 一般我們都不會重寫它~
一個物件的finalize()方法只會被呼叫一次,而且finalize()被呼叫不意味著gc會立即回收該物件,所以有可能呼叫finalize()後,該物件又不需要被回收了,然後到了真正要被回收的時候,因為前面呼叫過一次,所以不會呼叫finalize(),產生問題。
參考資料:
進階的資料:
- www.cnblogs.com/Smina/p/718…
- www.importnew.com/23913.html
- zhuanlan.zhihu.com/p/29522201
- zhuanlan.zhihu.com/p/25698745
七、總結
總的來說也算是把Object看了一遍了,不至於一下子把它的方法給忘了~~~在學習的過程中也遇到過問題,最明顯的是對protected修飾符又加深了一次理解。
參考資料:
- 《Java核心技術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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