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導向設計原則

aywrenyue發表於2009-11-25

(摘自敏捷軟體開發:原則、模式與實踐)

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單一責任制原則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OCPThe Open Close Principle)開放封閉原則

軟體實體(類、模組、函式等)應該是可以擴充套件的,但是不可修改。

LSP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里氏替換原則

子型別必須能夠替換掉他們的基(父)型別。

DIP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依賴倒置原則

抽象不應該依賴於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於抽象。

ISP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介面隔離原則

不應該強迫客戶依賴於他們不用的方法。介面屬於客戶,不屬於他所在的類層次結構。

REPRelease Reuse Equivalency Principle)重用釋出等價原則

重用的粒度就是釋出的粒度。

CCPThe Common Closure Principle)共同封閉原則

包中所有類對於同一性質的變化應該是共同封閉的,一個變化若對一個包產生影響,則對該包中的所有類產生影響,而對於其他的包不造成任何影響。

CRPThe Common Reuse Principle)共同重用原則

一個包中的所有類應該是共同重用的。如果重用了包中的一個類,那麼就要重用包中的所有類。

ADRThe Acyclic Dependencies Principle)無依賴原則

在包的依賴關係中不允許存在環。

SDPThe Stable Dependencies Principle)穩定依賴原則

朝著穩定的方向進行依賴。

SAPThe Stable-Abstraction Principle)穩定抽象原則

包的抽象程度應該和其穩定程度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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