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數

Re-damancy發表於2024-08-01

在Java中,變數是儲存資料值的容器。每個變數都有一個型別,該型別決定了變數可以儲存什麼型別的資料(如整數、小數、字元、布林值等)以及可以進行的操作。變數的名稱(也稱為識別符號)用於在程式中引用變數。

Java中的變數宣告必須遵循以下規則:

  1. 宣告變數:在Java中,你需要先宣告變數,然後才能使用它。宣告變數時,你需要指定變數的型別,後跟變數的名稱(識別符號)。
  2. 變數命名:變數名必須是有效的識別符號。這意味著它必須以字母(A-Z 或 a-z)、美元符號($)、或下劃線(_)開始。之後,它可以包含字母、數字、美元符號或下劃線。但是,它不能是Java的保留關鍵字。
  3. 初始化變數:在Java中,區域性變數(即方法內部宣告的變數)必須在使用之前進行初始化。這意味著你必須在宣告變數時或在宣告之後的某個地方為其分配一個值。然而,類變數(也稱為成員變數)和例項變數在宣告時可以不初始化,它們將在類被載入到JVM時自動初始化為預設值(如0、0.0、false、null等)。
  4. 變數作用域:變數的作用域決定了變數的可見性和生命週期。區域性變數只在宣告它們的方法或程式碼塊中可見,而類變數和例項變數在整個類中都是可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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