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風暴EventStorming與事件建模EventModeling的區別 | rafalmaciag

banq發表於2020-04-01

這兩種建模方式都是圍繞事件展開,但是有區別,事件風暴將會比普通的事件建模在思考層次上更高階,這需要從思維機制討論:

大腦是一個處理資訊的機器,它學習速度很快,可以立即處理資料負載。那麼,知識是如何構建的?在何處儲存?

人的記憶可以分為兩類:語義記憶和情景記憶。

  • 情景記憶可以包含影像快照,一個接一個發生的場景,一本包含影像且沒有結論的故事書;
  • 語義記憶是指我們在整個體驗中積累的一般世界知識,這些知識以事件流的形式儲存在事件記憶中。

人的想法和概念都可以從情景記憶中得出,根據它們建立了語義記憶。

在我們開始觀察時,我們使用了情景記憶,我們儲存了事件的歷史記錄,從而可以得出結論-檢視/閱讀模型/報告等知識,決策應基於知識,有了知識就有了決定決策,這樣形成三個基本組成部分:

  • 事件/事實歷史
  • 結論/觀點
  • 意圖/決定/命令

這三個組成部分是事件建模EventModeling的核心。

使用這三個構件塊建立一個故事並不需要任何特殊的技術知識,僅僅是一個按照時間線展開的故事。但是,如果您關心的是什麼規則?戰略和策略是什麼,則直接從事件建模EventModeling中發現它們會比較困難。

概念和規則的結構,也就是語義記憶,是通過事件風暴EventStorming級別或流程級別的設計才能很好地表示。如同我們將故事提煉成結構化的知識一樣,其中包含一些抽象的概念和規則。但是,談論它需要一些DDD知識:我們需要了解這些抽象,我們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去做。也許這就是為什麼EventStorming設計級別和流程級別對於非技術受眾來說有點難的原因。即使領域專家不使用“聚合”或“邊界上下文”之類的DDD詞語,仍然需要抽象思維。為什麼?因為我們正在發現諸如策略、規則之類的總結抽象。與閱讀小說故事相比,這需要更多的認知水平。

這兩種方式哪個更好?

這其實是大陸法與英美法律體系的區別,美國等英美法體系是一種基於現實先例的法律,而在歐洲大多數國家中,法律是首先基於法規的,也就是說,不管這個案件歷史上是否發生過,根據法律中規定,而英美體系是根據歷史上發生的先例進行當前案例的判斷依據。

基於先例的法律看起來像是通過EventModeling設計的系統,包含了生動的故事示例,而基於規則的歐洲法律看起來像是通過Event Storming Design Level設計的系統,需要對概念,規則和結構有更深入的瞭解。有什麼更好的選擇,根據是否有可以遵循的示例或可以遵循的規則?

人腦發展了情節記憶和語義記憶-它們協同工作。因此,我們的自然工作方式取決於環境。我們為什麼不開發一種可以從這兩種不同的角度顯示需求的系統?等待…等待… Modellution即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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