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半數美國家庭目前擁有4K電視,但其中只有一半的使用者使用4K電視看過4K內容。
(1)47%的人表示他們至少擁有一臺4K電視機;事實上,如果將一些家庭的多臺4K電視機考慮在內,幾乎平均每個家庭都擁有一臺4K電視。
(2)然而,只有55%的4K電視使用者表示他們用4K電視看過4K內容。其他使用者基本上把它當作一臺非4K電視使用。
2.三分之二的家庭擁有智慧電視,但其中許多電視機甚至沒有聯網。
(1)68%的電視家庭擁有智慧電視(即內建網際網路連線的電視機)。但其中14%的智慧電視擁有者甚至沒有給電視機聯網。
(2)在聯網智慧電視使用者中,69%的使用者至少每週使用它觀看流媒體內容。但四分之一(23%)的使用者只是偶爾透過智慧電視觀看,另外,還有8%的使用者從未觀看過。
(3)智慧電視的採用並沒有消除電視轉接裝置的使用。超過半數(54%)的智慧電視使用者還擁有諸如Roku或Amazon Fire流媒體裝置。
3.儘管新型家庭娛樂技術的使用率很高,但零售商仍是考察和購買過程中的關鍵部分。例如,那些打算在未來12個月內購買4K/HDR電視機的人中:
(1)三分之一(32%)的人將親自到與頂級資訊源掛鉤的零售店進行實體考察,以及透過零售網站和專家線上評論進行研究。
(2)42%的人打算親自到零售店購買,22%的人表示他們會在網上從零售商那裡購買然後去商店取貨。
(3)只有27%的人打算僅在網上購買並送貨到家。
“透過4K電視機,我們看到了功能引領內容的經典案例,類似於高畫質和3D電視機,”研究共同作者David Tice表示,“隨著8K電視機和‘下一代’廣播電視即將問世,製造商必須謹慎對待他們的技術雄心,不要超過內容創造者和分發商為新平臺提供服務的能力,否則消費者將無視創新。”
“看到零售渠道的重要性真的很有趣,即使消費者更多地在網上購買東西,”研究共同作者Jon Giegengack表示,“人們依然希望在購買前看到並觸控電視,即使他們通常不打算使用新的功能。這表明,像亞馬遜和百思買在電視機上建立的零售合作伙伴關係,可能是內容提供商推動服務採納和內容的真正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