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設計模式的原則

陈浩辉發表於2024-05-29

1、依賴倒置原則(DIP )
·高層模組(穩定)不應該依賴於低層模組(變化),二者都應該依賴於抽象穩定)。
·抽象(穩定)不應該依賴於實現細節(變化),實現細節應該依賴於抽象(穩定)。
2、開放封閉原則( OCP )
·對擴充套件開放,對更改封閉。
·類模組應該是可擴充套件的,但是不可修改。
3、單一職責原則(SRP )
一個類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變化的方向隱含著類的責任。我感覺就是一個類的方法不能有太多,方法太多也就是責任太多,不宜與擴充套件。
4、Liskov替換原則( LSP )
·子類必須能夠替換它們的基類(IS-A)。
繼承表達型別抽象。我理解的是父類中的方法,之類根本就有很多用不上,那就違背了找個原則
5、介面隔離原則(ISP )
·不應該強迫客戶程式依賴它們不用的方法。
·介面應該小而完備。
6、優先使用物件的組合,而不是繼承
物件組合也就是比如classA裡面放一個ClassB的指標這樣。因為父類給子類暴露的介面其實是很多的,破壞了封裝。
7、面向介面的原則
程式是不需要知道物件的型別,只需要知道介面,實現高內聚,低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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