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R和ERP到底是什麼關係(轉)

urinator發表於2007-08-07
BPR和ERP到底是什麼關係
BPR是競爭的需求

  人們在談論BPR的創始人Hammer教授的論點時,往往容易在“根本”“徹底”、和“戲劇性”上做文章,而忽視了Hammer在他的《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著作開始時提到的3C(客戶、競爭、變革)。千萬不要忘記,業務流程重組是在3C的大環境下提出的,離開了3C,BRP就會迷失方向。

  2001年,哈默在他的新書《Agenda: What Every Business Must Do yo Dominate the Decade》(中譯本《企業行動綱領》)的序言中提到,“蘊藏在《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書中的核心理念是:在企業的運作中,績效的顯著提升只能通過根本性的變革才能實現。我想強調的是,‘重組’不是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靈丹妙藥。要想打敗競爭對手,‘重組’只是解決方法之一。”他還指出“如果錯誤地理解或誇大了它們的實際作用,就會引起誤解……”。

  很明顯,如果阻礙企業提高競爭力的主要因素是“工藝裝備落後”,BPR就無能為力了。只有阻礙競爭力的因素屬於流程不暢之類,才可以通過BPR來解決。如:新產品上市時間過長、應答客戶的詢問過於緩慢、對環境變化的響應遲緩、處理大量資訊不及時……。在“快魚吃慢魚”的時代,在“時間”和“速度”成為重要競爭因素的時代,如果現有業務流程滿足不了時間和速度的要求,就有必要考慮現存的業務流程是不是有改進的必要。

  根據“CCW Research 2003 01”資料,國內有約半數企業認為“ERP系統與企業業務流程的適應性”是選擇ERP產品時要考慮的第一因素。這種認識,不是把ERP是否能夠優化現有的業務流程當成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與通過資訊化提升企業的競爭力的目標是相悖的,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對BPR的錯誤理解。

  確實有相當多想上ERP的企業、ERP軟體商對BPR是諱莫如深、噤若寒蟬,生怕提起BPR就會把人嚇倒,咂了生意。我們不禁要問,這些單位上ERP如果不是迫於競爭的壓力,又到底是為什麼?想解決什麼問題?目的目標又究竟是什麼?


  孰先孰後

  不管是否實施ERP系統,BPR都是必要的。但是,由於ERP系統是一個覆蓋企業業務全流程的資訊化管理系統,從ERP的性質上來講,同BPR的關係更為密切。

  哈默教授在他的2001新版《重組公司》一書中除了有三章重新選了案例改寫以外,其他章節沒有改動,但是書的前言卻重新寫過。新版前言裡著重提到:“與重組相關的最重要的技術是ERP系統的應用,一種由軟體支援的整合系統不僅支援單項的業務,而且支援完整的業務流程。嘗試實施ERP系統的公司,如果不是事先或同步地進行業務流程重組,將會對實施的結果感到失望”。

  這裡,Hammer說的是“事先或同步”,而不是“非要”先BPR才能開始ERP。事實上,國內不少企業在處理BRP和ERP的關係上,採取的步驟是:

  · 如實地描述現有的業務流程(這是絕對必要的第一步)

  · 找出現有業務流程的癥結和原因所在

  · 提出一個理想的業務流程或解決方案

  · 先著手改進不需要資訊科技支援的業務流程

  · 實施ERP

  · 然後改進需要ERP系統支援的業務流程

  實施了ERP,實現了資訊整合和實時共享,資訊傳遞的速度加快了,資訊處理的層次減少了,必然會對一些業務流程提出新的要求;也就是說業務流程必須與資訊科技的應用相匹配。

  實施ERP以後,說明必須重組業務流程和精簡機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編制生產計劃。在手工管理模式下,銷售、生產、供應甚至車間等許多部門都要編制計劃;但是ERP系統藉助時間座標產品結構的模型,把銷售、生產和採購供應三項主要核心業務整合到一起,只要有了銷售計劃,生產和採購計劃通過系統運算自然就生成了,情況發生變化,資訊反饋上去,很快就調整了。許多企業,原來銷售、計劃、生產、供應等多個部門都要編制計劃,現在由一個部門就可以完成了。這種情況,如果業務流程不改變,由一個部門能夠完成的工作,如果非要由幾個部門去做,非亂套不可;就像高階轎車在坎坷泥濘的道路上行駛,馬力再大也跑不快。事實上,一些製造業在實施ERP後,都撤銷了一個部門,在資訊科技的支援下,組織機構扁平化了,業務流程縮短了,對環境變化的應變能力極大地提高,客戶滿意度也自然相應地提高。換句話說,解決了3C問題。

  但是,在還沒有實施ERP系統之前,能不能就撤銷某個部門呢,顯然是不行的。撤銷部門或組織機構扁平化是資訊化的結果,而不是條件。換句話說,在一些情況,如果沒有資訊科技的支援,業務流程不可能隨便任意變化。在一個電視採訪節目裡,實達集團受訪人就曾提到他們業務流程重組失敗的一個原因,就是資訊科技應用沒有跟上。


  激進和漸進

  在1993年《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書中,Hammer 給BPR下的定義是:“從根本(fundamental)上重新思考並徹底(radical)從新設計業務流程,以實現在關鍵業績上,如成本、質量、服務和響應速度,取得突破性(原文dramatic improvement的意譯)的進展”。

  “根本”和“徹底”容易被理解為一種激進的做法,聯想到政治主張和激進派系,往往被教條或機械地執行,以致未能達到預期效果,甚至遭受到不少非議。

  8年以後,也就是2001年,Hammer 在再版《 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時,並沒有改動這個提法,他認為這種提法的精神並沒有錯。他在序言的稍後部分寫道:“當出版社請他寫一個新版本時,發現在上一世紀所寫的,在21世紀依然正確有效。”

  那麼,究竟應當如何正確理解Hammer提出的“根本”和“徹底”呢?

  其實,Hammer 在1993年的書中已經解釋了“根本”和“徹底”的意義。他寫到:“根本”是指對最基礎的業務問題,從最基本的根源上開始思考;它的原意精神是看本質而不是看現象,是治本而不是治標。而“徹底”是指不要事先受任何框框的限制來思考問題,是提出最理想的解決方案,然後再根據約束和現實條件予以修訂。它的原意是思考問題時,先不要過多地考慮約束和限制;如果不是這樣思考問題就永遠找不到最佳方案,也提不出最終的“崇高目標”。可以看出,Hammer是在講思維的方法,而不是講改革的力度,不能把二者混為一談。

  1995年,英國倫敦西北部的Cranfield管理學院資訊系統研究中心的高階研究員Joe Peppard在他與Philip Rowland合著的《The Essence of Business Re-engineering,1995》一書中認為根據幾年實踐的經驗來看,提出業務流程重組應當採取漸進的方式。他們給BPR下的定義是:“BPR是一種改進哲理。它的目標是通過重新設計組織經營的流程,以便使這些流程的增值內容最大化,……從而獲得績效改善並不斷漸進。這種做法既適用於單獨一個流程,也適用於整個組織。”

  於是產生對BPR的“激進”與“漸進”的理解,出現了BPI(業務流程改進)的“教派”。

  其實,流程變革的力度,要根據企業在全球市場競爭中的地位和具體條件、期望達到的目的和效益,決策管理層的決心,以及員工對管理變革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來決定;變革的力度是漸進還是激進完全要根據重組單位的具體情況而定,不是漸進與激進“孰是孰非”的問題。

  在一些英漢詞典裡,radical的第一譯法是“根本”和“基本”,它也有“激進”的意思,但並不是第一解釋,“激進”是對政治主張而言,用在“業務流程”上容易使人們產生誤解,其實這不是Hammer的原意。但是,Hammer也感到radical一詞帶來的問題,他在2001年出版的《Agenda》一書中做了修正:“自1980年末期我開始的重組運動,都是在談論如何根本改變企業管理業務的模式,談論從最基礎的地方重新思考,在一張白紙上畫最美麗的圖畫。……‘radical’成了重組的關鍵詞……”;“但是我錯了。請不要誤會,我不是放棄進行根本性改革的主張,……但是,我不再把radical看成是重組的定義的核心詞或關鍵詞。這個詞應當讓位給比較溫和和不嬌柔做作的詞:process。……”

  “process”在這裡有‘流程’的意思,也有‘處理方法’的意思,在英文裡帶有一定的雙關意思。所以說,關鍵問題是如何理解業務流程重組,又如何去實踐;並不在於它是“漸進”還是“激進”。

  漢普公司的創始人張後啟先生,曾經有機會與Hammer共同進餐,探討過不少問題,知道Hammer也在注意研究ERP。如果沒有這樣的好機會,跟蹤Hammer的著作,也會從中領悟到許多觀點的真諦。

  Hammer提出的一些思維方法,對做到精益生產要求的“進取不懈(continuous improvement)”精神,是值得時刻借鑑的。

  經常問問自己:

  “有什麼必要一定要幹我現在正在乾的事?”

  “為什麼一定要用現在這種工作方式來幹?”

  “為什麼一定要由這個部門、這位員工來做這件事?”

  用我們一句通俗的話來說,就是:不要把“習以為常”的事當成是“天經地義”的事。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在企業內建立一種“追求卓越,永無止境”的企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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