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跨省到鉅額索賠到吃官司,自媒體要注意流量的安全邊界

weixin_34402408發表於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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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自媒體朋友跟我說,被一家公司起訴了,原因是當初以爆料的形式曝光了該公司一位前員工和公司之間的糾紛,但是這位員工的爆料還是有不少虛構的成分,在公司和這位前員工打贏了勞動官司之後,就開始著手起訴當初幫忙爆料的這位朋友了。其實這個事情對錯比較簡單,一方為了維權,編造了一些事實,一方為了流量,沒有做驗證甚至還加了一些猛料,最後只好對簿公堂。儘管在斡旋下,企業並不會要求索賠什麼,但為此付出的時間精力以及律師開庭費用,下來也不止幾萬塊損失。

當然,這其實還真只是一個件小事,最近發生的關係自媒體人的糾紛,早已經上升到了一個新的層面,就是公安的抓捕。在去年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類似糾紛還一般都是索賠上千萬,而到了今年,被抓的人就有兩撥,引發了輿論的巨大爭議,但同情背後,其實我們也應該深究一下到底原因何在?

比如藥酒事件,就顯然是一個標題黨引發的案件,其實文章內容確實沒有什麼營養,談的無非就是老年人飲酒的危害。但題目卻用了《來自天堂的毒藥》這種字眼,然後就被關了三個月。儘管在輿論的聲援下,作者最終取保候審,但這幾個月付出的自由和金錢的代價,以及未來還有不確定的判決結果,我覺得都是很大的損失,如果寫文章不是用這樣的標題,而是說《XX藥酒,飲用過量容易損害健康》這樣的題目,我想雖然抓眼球的效果差一點,但更不容易產生爭議。

當然,如果說藥酒這個說單純為了抓眼球的不慎重,那麼伊利事件的兩位媒體人就沒有那麼無辜了。這兩位媒體人寫的內容主要是杜撰了伊利高管的行蹤問題,一個是猜測一個是用小說諧音的方式,而這種杜撰和猜測一方面缺乏事實基礎,另一方面則有很強的影響力,讓大眾認為企業可能出了問題,甚至造成了伊利股票的跌停,讓股民蒙受上百億的損失。而猜測的理由則是,因為伊利集團董事長因病不能“參加商務活動”,就可以猜測認為其“失聯”、“被帶走”,這確實也有些任性了。當然,這種專業刁鑽的猜測和抨擊大眾坑錢的產品不同,這不是莫名其妙的爆料,而是有可能是受前任伊利高管指使所為。倒是和我開頭說的幫人爆料的小夥伴有些相似。企業沒有辦法自證清白,於是就報了警,然後這兩人也就被抓了。不管是收錢也好,為了流量也好,這場牢獄之災什麼時候結束,目前還看不到曙光了。

在這之前,我們看到的更多的還是索賠1000萬的訊息,比如萬達起訴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釋出題為“王健林:淘寶不死,中國不富,活了電商,死了實體,日本孫正義坐收漁翁之利”的文章。京東起訴歐界傳媒長期發表負面評價以及《不要輕易和京東人見面!》等文章。淘寶起訴自媒體馮東陽,優信起訴張弘均等等。這種1000萬的起訴當然法院是不會支援賠償1000萬的,但實際企業也知道。但是1000萬索賠的話,一旦敗訴,賠償幾十萬是有的,訴訟費二三十萬是有的,律師費二三十萬也是有的,一下子要賠個百十萬,對於自媒體來說也是很肉痛的,有的可能連對方的訴訟費都賠不起。比如小米起訴的一個自媒體建華偉業最終勝訴賠償幾十萬,但這位地方上的老師才剛剛貸款買了房,顯然也是承擔不起的。

當然,賠錢這個事情現在看起來反而成了小事情,真的被抓了關上幾個月,那就是大事情了,萬一這個事情最終入刑判了幾年,哪怕是緩刑,恐怕也是得不償失的。其實這些事情,儘管大家都同情自媒體,但事實上,多半還是自媒體沒有注意到流量的邊界導致的。其實造謠也一直是獲取流量和粉絲的利器,騰訊微博等平臺也都有專門的闢謠機制。只不過很多謠言只是關於吃喝科學醫療保健的,你造謠瞎說也就算了,但是造謠企業和產品相關,那恐怕就要承擔更大的風險了。

尤其是像伊利案中的媒體人,淪為競爭對手幫凶,就更是在刀口上舔血。儘管自媒體門檻比媒體更低,但也不是就可以信口開河的編故事,如果寫新聞時事,還是要以事實為主,不要做沒有求證的內容的發表。一旦謠言造成了損失,還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就算最後沒有判刑,這段時間的損失也是巨大和無謂的。這種事情之所以在媒體領域較少發生,就是因為媒體對於事實的認定和採訪還是需要有紮實的證據和資料的,自媒體缺少這種硬性要求,但也應該注意這個問題。當然,我們也希望對於這種事件,警方也可以及時公佈案情的進展,以免猜測性的言論發酵,避免新的輿情發生。儘管可能對於案件保密方面有一定的規定和要求,但是新時代也有新需求,類似的事情應該有一套新的披露機制,可能會更好。

不過總體而言,一切都是流量的錯,或者說閱讀量的錯,如果不是為了抓眼球,我想大家也不會去寫這些東西,而能夠激發眼球的東西總是有風險有代價的,安全的東西也確實就沒人看。在流量的追求方面,自媒體同行還是需要有一些分寸,因為我相信,未來對輿論媒體的要求會越來越高,如果自己不注重提升自己的素養和操守,就很容易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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