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鬆:區塊鏈也可以有詩與遠方

fibos發表於2019-02-16

2019年1月3日,高曉鬆的《曉說》在朋友圈刷屏了。

這次高曉鬆沒有談風花雪月、詩與遠方,而是在其母校清華大學的教室裡,跟學弟學妹們深入淺出地聊起了區塊鏈在文娛產業的革命。

在傳統模式下,文化作品從產出到走向市場要經歷許多環節,過程十分繁瑣。優秀的藝人都是稀缺資源,很多已經被一些大型公司簽約了。當然經紀公司同時也會去發掘新的藝人,通過各種方式打榜推廣包裝成 IP。製作公司與藝人籤合同後,要花費大量資金成本製作出優秀文娛作品,然後通過發行公司將文化產品投放到市場。

發行公司對接各種渠道和發行終端,比如說唱片銷售方QQ音樂,愛奇藝,或者是各大電影院。發行方與各種媒體進行議價,討論如何分成,這又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談成後,文娛產品才會流入市場。如果使用區塊鏈技術則可以降低使用版權的門檻。

消費者通過這些終端購買作品。這其中的環節十分複雜,很容易被寡頭壟斷。在國外發行唱片大多會被 Applemusic 壟斷,導致藝人喪失議價權。有些公司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會把簽約藝人,製作發行,終端銷售合為一體,如netflix——網飛,還有迪士尼,都在嘗試自己產出作品並且在自己的終端播放。

我們來分析一下傳目前中文娛產業的一些弊端。

文娛產業裡的劣幣驅逐良幣

首先,每個內容創作者都有其自身的獨立性和侷限性,無法批量化流水線生產。然而現有商業模式下的平均思維導致藝人難以釋放自己的創作潛力,形成了互弱環境——個體與個體之間互相影響導致效率低下,高效者反而會被逆向淘汰。

內容同質化現象嚴重

另外一個則是內容消費中的價格均等,追求整體(傳統技術和模式的限制,無法做到針對性投放和生產)以求降低製作和分發難度,則無法針對性的獲取差異化收入,也無法滿足絕大部分需求——這是網飛類平臺出現的最重要原因。內容分發非差異化,高費低效。

粉絲與藝人溝通非常困難

這些問題,除了技術限制、成本限制,也包括了平臺和渠道限制。傳統模式裡都是一大對眾小。無論是內容生產、商業服務、資訊溝通等等,都必然是一個掌握了單(巨頭)對單(個體)絕對優勢局面,這會讓溝通失衡,讓矛盾和問題不會即時反饋(來源紛雜、獲取成本高、心理上的輕視),只會積壓然後雪崩。這對於巨頭和群體都是雙輸,我們應當隨著技術進展而嘗試去解決這種情況。要麼讓巨頭群體化,其單個群體對於個體的優勢不會那麼大;要麼讓群體的力量能夠被整合,就有了對巨頭的壓制優勢。

區塊鏈為文化產業帶來新思路

區塊鏈可以將同一生產內容整個環節的所有應用和消費都溯源歸集,給予小眾群體、大眾群體的回報和激勵都符合其實際狀態。區塊鏈對於版權溯源,完全可以做到收益可歸集、分發可控。內容分發平臺可能會變成類似滴滴的平臺,具體的每一次內容消費,其收益都會被直接的反應到版權源。而在這一過程中,平臺可以根據使用量等確定自身的話語權,來和不同的內容生產者確定不同的利潤分成。而對於消費者而言,只需要為具體的消費付出相對應的價格,無需承擔過多的不必要成本,就像預存制一樣的消費。

價值 TOKEN 化,藝人利益得到保證

高曉鬆在談到區塊鏈時,也贊成藝人發行 Token 來跳過娛樂公司。首先藝人發行自己的通證,然後通過通證融資來製作自己的娛樂或周邊產品,粉絲通過通證來兌換(購買)娛樂,藝人再把娛樂收入的20%分紅給粉絲,形成良性迴圈。

1.藝人將作品上鍊。在創作早期,IP 尚未建立時藝人通過眾籌模式製作文娛作品,這可以參考一些優秀的眾籌網站,如國外的 kickstar,國內的“點名時間”,京東金融等。很多一些不錯的小眾作品都是得益於這樣的平臺才能出現,但是,粉絲在這種模式下得到的收益是很有限的,如果把這種模式放到鏈上,比如像高曉鬆說的歌手把收益的20%分給粉絲,這樣會形成更好的良性迴圈。

2.藝人通過區塊鏈自動實現作品的推廣和管理。作品上鍊後會獲得充足資源和關注、流量,支持者獲得其預期收益回報。這就可以建立自有的經濟體系,包括支持者回饋、互動參與激勵等。在有了一定的粉絲基礎後,藝人允許使用者通過投資享受內容或收益回報,或者通過建立榮譽機制等,增強使用者黏度和忠誠度,培養和歸集具體的使用者群體。

3.藝人通過區塊鏈獲得收益並進行商務合作。娛樂所有生產、分發、流通、消費環節資料都由鏈上儲存,藝人可以直觀、清楚的獲取所有應當獲得的回報情況,並且可以根據情況,提前對個人、平臺、商用等不同場景設定費率,繼而針對性的設定不同費率實現不同目的(回饋粉絲、促成合作等)。這樣就可以形成價值在各個環節自由流通。

FIBOS 在價值 TOKEN 化中可以提供的技術支援。在發行通證方面, FIBOS 支援傳統通證和基於 Bancor 協議的智慧通證的發行,大大降低了發行的門檻。只需要藝人確定好經濟模型,設定幾個引數就能實現一鍵發幣。在融資方面, FIBOS 可以實現跨鏈融資, FIBOS 對映了 EOS 和以太坊的資產,包括 EOS 和 穩定幣FOD,此外還有 FIBOS 自己發行的通證 FO。

粉絲擁有多重身份

高曉鬆認為粉絲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獲得通證:1.兌換轉賬(法幣購買);2.協助分享推廣挖礦;3.藝人分紅或發糖果獲得。

在各個環節中價值token化,大大降低了粉絲參與門檻,這樣粉絲不單純是傳統意義上的粉絲,也會是投資機構,和一些社會群體。

1.粉絲是藝人的早期投資人。粉絲購買藝人發行的通證,支援藝人的創作。

2.粉絲是中期的推廣者。粉絲也可以通過向他人推薦作品獲得通證。區塊鏈可以將很弱的價值衡量出來,同樣為偶像宣傳的人,帶來的新粉數量不一樣,獲得的通證價值也是可以區分的。比如說甲安利並帶來了39個新粉,乙只有42個,那麼在傳統模式下這是無法區分的。但是區塊鏈可以做到把非常弱的價值(衡量出來),因為Token就是聯絡整個區塊鏈下面的價值交換的一個介質,這個介質就可能叫加密介質,可以細分到無數個細小領域。比如說你39個人,他42個人,你可能獲得了0.39個Token,他獲得是0.42個Token,這樣的模式會更容易調動大家宣傳的積極性。

3.粉絲是終端消費者。粉絲通過購買的通證或者是推廣而獲得的通證在鏈上兌換藝人的作品。 IP 周邊消費品,包括書籍、道具、手辦、電子版音視訊等等產物,都可以通過兌換獲取。

4.粉絲是後期的受益者。藝人和作品的成功會帶來通證的價值提升,粉絲在早期購買的通證價格較低,通證升值後粉絲可以用來兌換其他內容消費品或持有分紅。不同 IP、內容消費品產出源之間可以開放兌換系統,增加使用者聯絡和繫結。

通過區塊鏈技術藝人可以更加貼合粉絲,創造出更高效的內容推薦和特色化的消費產品與服務體驗。

區塊鏈技術打造文娛圈的健康生態

通過區塊鏈我們可以將各環節的價值 Token 化,讓版權在上下游之間自由流動,大家都能參與進來。利用Token,區塊鏈可以做到分散版權確權,可以做到把非常弱的價值衡量出來。 Token 將會從底層可以改變整個產業鏈,未來將會有更多創業機會。

可以想見,如果未來娛樂交易依託於區塊鏈平臺,盜版侵權將無處安生。音樂人也可以跨過出版商和發行商,自主管理作品,與粉絲“零距離”接觸,形成良好的文化圈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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