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300萬多人資訊遭洩露 出賣源頭是房產銷售物業

Editor發表於2018-11-27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26日訊息,“大哥,市中心、黃金地段、超價效比商品房,考慮不?”


相信很多人都接到過類似的推銷騷擾。而且很奇怪得很,只要接到了一個推銷電話,那麼之後推銷電話就會源源不斷地湧來;是不是很好奇,他們到底是怎麼知道我們的電話的呢?我們的個人隱私到底是怎麼被洩露的呢?


今天(11月26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召開通報會,杭州警方打擊整治網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專項行動,偵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截至目前,全市偵破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件8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00餘人,打掉犯罪團伙35個,繳獲各類公民個人資訊1300萬餘條;剷除了一系列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產業鏈條,特別是針對房產、中介、物業等行業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亂象進行了嚴厲打擊。



花5000元買到800多住戶資訊


他創造了“業績神話”


施某,金華蘭溪人,今年37歲。


施某開過早餐店,還賣過包子,為人還是很“勤奮”的。後來施某到一裝潢修公司工作,公司規模很大,在全國有上百家連鎖店,但是施某的工作業績卻一直不溫不火,工作了8年還是普通員工。


但是“夢想總是要有的”,今年5月份,施某隨公司來到建德設立了一個辦事處。施某心想這是一個努力的機會,只要辦事處的業績衝上去了,領導對他就會刮目相看。為此他動足了腦筋,最後他想到了一個好辦法:花了5000元,買到建德當地一個高檔小區800多住戶的資訊。


有了這麼詳細的住戶資訊,施某開始挨個上門或者打電話,並且利用自己的經驗“看人下菜”,竟然在短短3個月內,拉到該小區60多戶的房屋裝修業務,提成就達到60多萬元,創造了公司在全國的紀錄,堪稱“業界神話”。


民警在金華抓獲施某的時候,他已經被公司破格提升為某地市負責人,並且是該分公司的法人。


施某交代,自己知道這麼做是違法的,但在利益驅使下,還是沒能抵禦住誘惑。



連開六家房產中介分店

指導傳授獲取公民個人資訊“二進宮”


童某,杭州餘杭人,今年30歲。


在外人看來,童某事業有成,近幾年憑藉自己的能力,在餘杭開了六家房產中介分店,日子過得逍遙自在。甚至,作為行業老手的童某還擴充業務,與建德梅城人姚某在新安江一起經營了一家房產中介。


童某身為六家分店的老闆,為了獲得更多的房產資訊,在日常工作中培養和指導每個店的店長,從物業公司等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等到店長學會後,再去指導手下的業務員。童某還規定了每個業務員每天要打100個電話,新增10個房源。


培養和指導工作人員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童某,深知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童某曾於2016年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為被杭州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但在利益驅使下,被法律懲罰過一次的童某依舊不知悔改,重蹈覆轍。


源頭是:房產銷售、物業


買家是:裝修公司、二手房中介等


那麼我們的個人資訊,究竟是誰洩露出去的呢?源頭在哪裡?


30歲的鄭某是溫州蒼南人,在建德某房產公司做銷售。


本來他打算今年5月底就辭職回家,但是他想離職前賺一筆。作為一名房產銷售,鄭某手上有這個小區上千條住戶資訊,於是鄭某將2000餘條公民個人資訊賣給了3個買家,獲利2萬餘元。其中130戶排屋業主的資訊就賣了近萬元。


建德市公安局網路警察大隊吳佳說:“從我們目前查證的情況來總結,售賣公民個人資訊的源頭是房產銷售、物業;而買家則以裝修公司、二手房中介等為主。其實在他們這個圈子裡,買賣公民個人資訊是‘潛規則’,一般情況,買家想要買個人資訊,對於沒有交付的小區,首先是找房產的某些銷售,如果小區已經交付,銷售那邊拿不到,就找物業內部的人員。買家一般都是通過熟人、朋友介紹去接近賣家,彼此都心知肚明。”


吳佳還說:“買賣公民個人資訊的案子中,賣家售賣的價格有多有少,最關鍵,他們一般都是賣給多方,一個買家花五千到一萬,10個買家就不好說了。有些買家獲得這些資訊後,也會轉手售賣,相當於我們的個人資訊,一直在他們這群人手裡流轉;我們的個人資訊也就毫無隱私可言了。”



三年累計破獲130餘起案件

抓獲犯罪嫌疑人790餘人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不僅嚴重侵害隱私權,也容易誘發電信網路詐騙、盜刷銀行卡,甚至綁架、敲詐勒索等下游犯罪。


2016年以來,杭州公安採取“追源頭、摧平臺、斷鏈條”的方式,開展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線索排摸、打擊整治等工作。近三年來共破案13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790餘人,位居全省前列。


今年“淨網2018”專項行動中,杭州公安網警分局專門成立工作小組,搗毀竊取、販賣、交換公民個人資訊的公司、平臺,打擊竊取、販賣、交換公民個人資訊的企事業單位內部人員,追源頭、斷鏈條,從根源上整頓此類行業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亂象。


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釋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將公民個人資訊分為敏感資訊、重要資訊和普通訊息,相對應的如果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數量分別達到50條、500條、5000條的標準,就可能構成犯罪。對於“內部人”犯罪,則規定“減半計算”予以從重打擊。


杭州警方督促擁有公民大資料的相關單位和企業強化安全管理措施,確保公民個人資訊保安。


同時提醒廣大群眾:切實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好個人資訊,並進一步暢通群眾舉報渠道,發現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件線索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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