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訊頻繁被洩露 販賣、非法蒐集如何破解

Editor發表於2019-02-11

為使廣大消費者放心消費,歡度新春,中國消費者協會結合節日特點,作出了一系列消費提示。


過去的2018年,個人資訊洩露事件多發。網站、手機應用程式、酒店、快遞公司等都成為資訊洩露的源頭。面對資訊保護難題,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保駕護航以外,我們還應該做些什麼?


2018年6月13日,某視訊網站對外宣稱900萬條使用者資料外洩;6月16日,招聘網站前程無憂的195萬條使用者求職簡歷洩露;6月19日,圓通快遞10億條快遞資料被售賣;7月18日,順豐快遞3億使用者資料被兜售;8月28日,5億條華住旗下酒店客戶開房資料被出售;9月10日,萬豪集團5億名客人的資訊被洩露。出售個人資訊已經成為了一條公開的黑色產業鏈,本應該被保護的個人資訊卻成了公開兜售的商品,公眾在網際網路世界裡形同“裸奔”。


以手機應用程式App為例,據中消協去年7月釋出的一份“App個人資訊洩露情況調查報告”顯示,個人資訊洩露總體情況比較嚴重,遇到過個人資訊洩露情況的人數佔比為85.2%.。


中消協商品和服務監督部主任皮小林介紹,層出不窮的安全事件給消費者敲響了警鐘,大部分消費者也都提高了對個人資訊及隱私的保護意識,但是由於這一項工作本身技術性太強,不少消費者仍然對自己所授權的資訊及使用狀況一知半解。


皮小林說:“消費者手機裡的App下載得非常多,但是App到底收集哪些資訊,它的隱私政策包括在資訊保護方面承諾得怎麼樣,可能消費者還並不是很清楚,有的消費者在下載、使用過程中會有意識地看一看,但由於技術性太強有的也看不明白。”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已經陸續推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資訊保安技術 個人資訊保安規範》等相關法律和行業標準,但許多手機應用程式還是在規則的邊緣遊走。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標準委四部門早在2017年推進了一項名為“個人資訊保護提升行動之隱私條款”的專項工作。對大家熟知的淘寶、微信等十款產品的隱私條款進行了評審。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如今,許多手機應用程式依然沒有對使用者公佈個人資訊隱私條款。


中國消費者協會商品服務監督部曲暢列出了當前有關隱私條款存在的幾種典型問題:一是隱私條款籠統不清,對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方式、範圍、儲存期限和地點等沒有明確說明;二是不主動向使用者展示隱私條款,或展示內容晦澀冗長;三是徵求使用者授權同意時,未給使用者足夠選擇權;四是沒有為使用者提供訪問、更正、刪除個人資訊的途徑。


針對發現的問題,皮小林建議,要從立法、平臺稽核上發力,嚴肅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強隱私保護立法;督促App開發者和管理者根據App的核心功能和擴充套件功能,明示個人資訊的收集範圍,督促App開發管理者明示隱私條款,不採取預設勾選方式、不使用不公平格式條款。”皮小林說。


2018年9月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公佈,個人資訊保護法與資料安全法被列入第一類專案,有望使個人資訊保護早日進入法制化軌道。


來源:藍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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