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物件導向、事件驅動、後設資料

poplarbbs發表於2010-03-08

將所涉及範圍內的獨立個體抽象成具有某些行為的類。如果行為過多,可以拆分出新的類。

當遇到很多麻煩的、需要 “Manager” 的時候該怎麼辦?(待補充)

 

當需要做某件事情的時候,傳出事件,交給監聽者去做。不需要依賴與具體實現的類。

(上級需要管理監聽)

 

將資料與邏輯分離,實現可配置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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