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版個性化搜尋引擎產品分析報告

zhlinux發表於2007-09-06
 
1 必要性分析
  搜尋引擎現有盈利模式為:依靠在搜尋頁面中的廣告投放。這種方式經過多年發展,增長空間有限。同時這種盈利方式也面臨著以下問題:盈利方式同質化,容易被競爭對手複製。
   搜尋引擎的使用者可以劃分為個體使用者和企業使用者2個大類。2個類別分別具有不同的特點。個體使用者:數量龐大,需求多樣;人群分散;對這一群體如果進行收費的話,運作成本高,效果有限;他們對搜尋過程中廣告有一定容忍度,同時他們對廣告資訊有一定的需求。
   企業使用者特點是:數量少,使用搜尋引擎查詢的內容具有區域性性的特點,所查詢資訊主要集中在一個有限的範圍內;這一類使用者對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都有迫切的要求;他們查詢的資訊直接作為企業運營一個環節,可以計入運營成本,對付費問題並不太反感。企業使用者自己的採購都有自己固定的管理流程和相對固定的供貨商,他們對搜尋引擎中的廣告資訊不太敏感,效果有限。
2可行性分析
   網際網路成為一個重要的資訊釋出平臺,各種資訊源的資訊都會在第一時間湧入網際網路。搜尋引擎通過網路蜘蛛採集了海量資訊,具有提供資訊服務的基礎。
   面對海量資訊,面對“資訊爆炸”,使用者無所適從,有對資訊進行細分的迫切需求。搜尋引擎技術的發展,已經具備了對資訊進行細分的技術條件。
3 個性化引擎產品的設計要點
 個性化引擎分為客戶端和伺服器端兩個部分。通過兩個模組的互動,給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
3.1 客戶端
安裝在企業使用者本地,包括一個搜尋介面和引擎產家提供的授權資訊。當客戶端收到搜尋資訊後把搜尋要求以及身份資訊提交給服務端,當服務端完成了搜尋後把結果反饋給客戶端。
3.2 服務端
  在服務端,需要建立一套細分規則,對收集到的海量資訊進行劃分。細分規則應該具備以下特點。
1)          完整性:全套細分規則能夠覆蓋所有的資訊。不應出現資訊缺失的情況。同時,各條規則覆蓋的資訊不能出現交叉,否則失去了資訊劃分的意義。
2)          規則粒度合適性:劃分規則粒度必須合適。如果粒度過細,那會導致規則可擴充套件性,可適性變差。如果粒度過粗,那麼沒有達到細分的效果,規則也就失去了意義。
3)          規則的普適性:規則建立,必須考慮普適性原則。如果規則通用性差,那麼這套規則就不可能長久存在下去,也就不能成其為規則。
4)          規則的本地化:現在的現實是由於各國的語言和文化的差異,為了規則的可用性,必須使規則做到本地化。
可以說,整套規則的制定,是一個平衡各種要求的過程,他不是在某一方面最優秀,但是整體來說,它應該是最合適的。
4 進一步的發展前景
在個性化引擎推出來以後,可以在此平臺基礎上,提供各種增值服務。比如銷售各種線上辦公軟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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