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稅App上填資料遇到的這些問題,權威解答來了

前端你別鬧發表於2019-01-10

由於最近都在填寫 個稅APP用來少扣稅,不少人疑惑甚至不會填寫,正好中央新聞發了一條訊息。


我轉過來,大家看下。排版可以無視,幫大家解答下疑惑。


另外,別忘了關注我今天頭條推送的各位大佬公眾號嗯。


8日,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負責人就近期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出現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視訊:稅務總局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問題解答

個稅申報“被受僱”可申訴

針對部分納稅人反映:在登入個人所得稅App時,發現“任職受僱資訊”一欄中出現了自己從未任職的單位資訊。(詳情見:快查!沒上班卻有就職資訊,後果可能很嚴重……

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有可能是申報人的身份資訊被冒用了。遇到這種情況,一方面可以在手機App上點選該單位名稱,並通過右上角的“申訴”按鍵發起“申訴”,這不會影響申報人辦理涉稅事項,也不會增加申報人的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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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稅務部門也將盡快核實處理申訴人的涉稅資訊冒用問題,如情況屬實,稅務部門將對冒用單位或個人的涉稅違法問題依法進行處理。

對資訊冒用產生的非涉稅糾紛或法律責任,申報人還可向相關部門反映,各級稅務部門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共同維護好申報人的合法權益。

房貸扣除可次年彙算清繳

針對個人房貸扣除是否符合報送條件等問題,中心負責人表示,如果納稅人對本人或配偶的房貸是否符合條件還不太確定,可以抓緊查閱合同或者諮詢有關部門,儘快確定是否符合條件。

如果符合條件又沒有來得及當月報送,可在報送相關資訊後的年內剩餘月份補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通過向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申報時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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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視覺中國

扣繳單位不需要核實扣除資訊 

此外,該中心負責人還表示,單位財務人員不需要逐項核實單位員工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根據有關規定,納稅人自己對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作為扣繳單位的財務人員,不需要逐項進行核實。如果有員工填報資訊不完整的情形,那麼可以補正或重新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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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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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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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視覺中國

納稅人享受“專扣”政策需三步

納稅人享受“專扣”政策只要走三步:

  • 第一步:對條件,將個人情況與6項“專扣”對照,看看自己符合幾項;

  • 第二步:報資訊,無論納稅人選擇在扣繳單位發工資時享受扣除,還是選擇在次年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扣除,都僅需填報“專扣”資訊表相關資訊即可;

  • 第三步:留資料,部分扣除專案需要納稅人留存必備資料。    

“專扣”資訊表填報手續不復雜

如何填寫?填寫以後交給誰?

目前,“專扣”資訊表有四種填報方式:

一是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填寫

二是登入各省(區、市)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

三是填寫電子資訊表;

四是填寫紙質資訊表。

填完“專扣”資訊表之後提交給誰呢?

  • 方式一:納稅人可以選擇在扣繳單位辦理扣除。納稅人可以直接將紙質或者電子表格提交給財務或人力資源部門,也可以通過手機App或網頁填寫後推送給扣繳單位。

  • 方式二:納稅人也可以選擇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可以在第二年辦理彙算清繳時將有關資訊提供給稅務機關後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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