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承認:未獲授權購買居民位置資料

Editor發表於2023-03-14

在前幾日美國參議院的聽證會上,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首次承認,其曾在未獲取搜查令的情況下購買美國居民的位置資料。自美國最高法院五年前限制政府無證跟蹤美國人手機以來,購買居民位置資料的做法變得越來越普遍,但FBI此前從未透露過曾進行這種購買活動。


美國有五位國家情報部門負責人出席了該聽證會,會上參議員Ron Wyden向FBI局長Christopher Wray問及該局使用商業資料的情況——“FBI是否購買美國電話地理位置資訊?” Christopher Wray回答,FBI目前沒有這樣做,但他承認過去曾這麼做過。他表示,FBI現在依靠“法院授權的程式”從公司獲取位置資料。


在過去有一起著名的卡彭特訴美國案(Carpenter v. United States)。美國聯邦調查局在一起搶劫案的辦案過程中,與通訊運營商合作,獲取了犯罪嫌疑人卡彭特的位置資訊並將其逮捕歸案。卡彭特辯護律師認為,政府機構未經法院授權訪問歷史位置資料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遂將此案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這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中,認同了卡彭特辯護律師的說法,推翻了原審判決。


隱私倡導者稱這項判決還留下了一條漏洞,即允許政府直接購買無法透過法律手段獲得的資料。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美國國防情報局都是已知利用這一漏洞的聯邦機構之一。有報導稱,美國聯邦政府從私人營銷公司購買了數百萬美國人的地理位置資料,這些資料來源於手機遊戲和天氣應用程式。


在參議院聽證會期間,Ron Wyden質問FBI是否仍在採購位置資料,FBI局長Christopher Wray回答其目前沒有計劃去改變這一點。Demand Progress的政策律師Sean Vitka認為,FBI需要更加公開地披露這些購買活動,並表示FBI局長的坦承令人震驚。Sean Vitka說:“公眾需要知道是誰批准了這一購買、為什麼購買、並且有哪些其他機構已經或正在嘗試開展同樣的行動。”他還表示國會應該全面禁止這項做法。 


長期以來,美國立法者一直都未能透過全面的隱私法律,大多數提出的法案都故意迴避了政府獲取美國居民個人資料的問題。例如,去年推出的《美國資料隱私和保護法》(ADPPA)對所有執法機構和任何代表其“收集、處理或傳輸”資料的公司都有豁免。Ron Wyden和其他議員起草的幾項法案曾試圖直接解決這一問題。例如,《地理位置隱私和監視法》自2011年以來已經多次在國會上提出,但未能投票透過。 



編輯:左右裡

資訊來源:www.wired.com

轉載請註明出處和本文連結


每日漲知識

數字簽名(digital signature)

數字簽名可以向接收者保證訊息的確來自宣告的傳送者,訊息在傳送者和接收者之間進行傳輸的過程中未被改變。






FBI承認:未獲授權購買居民位置資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