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種方法可以獲得另一個國家的公民身份。除了在該國出生或成為該國公民的後裔之外,各國還允許透過婚姻、收養或歸化來獲得簽證。後者是基於與申請有關的行政決定。在烏克蘭戰爭爆發之前,塞普勒斯、馬耳他和保加利亞這三個歐盟成員國還提供了額外的“投資公民”(CBI)計劃。這些護照通常被稱為“黃金護照”。只要投資一定數額的資金,就有可能在沒有官僚障礙的情況下獲得公民身份。
保加利亞和塞普勒斯現在已經廢除了這種授予公民身份的方法,而馬耳他則拒絕向俄羅斯人和白俄羅斯人授予這種護照。然而,如下圖所示,其他幾個歐盟國家仍然存在 “黃金簽證”,即以投資經濟為交換條件的居留許可。
特別是在南歐,所謂的“投資居留權”(RBI)計劃相當普遍。雖然葡萄牙和愛爾蘭最近廢除了這一做法,但西班牙、希臘、塞普勒斯和馬耳他等國仍然以經濟投資換取居住權。根據歐盟委員會2019年的一項研究,2011年至2019年期間,超過13萬人根據CBI和RBI入籍或獲得居留權,保守估計,這為這些國家帶來了214億歐元的總收入。
這兩種做法都受到了一些官員的抨擊。早在2014年,歐盟就公開反對此類專案,理由之一是這些專案違反了反歧視要求,並可能會滋生腐敗和洗錢。以葡萄牙為例,該國央行(RBI)的計劃被認為加劇了房地產危機,目前該計劃已被廢除。
在世界範圍內,第一個CBI專案於20世紀80年代在幾個加勒比島嶼上啟動,其中一些專案至今仍在那裡活躍。提供CBI服務的歐洲非歐盟國家包括了黑山和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