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與google官司和解 允許谷歌轉載新聞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8
法新社與google官司和解 允許谷歌轉載新聞[@more@]【賽迪網訊】4月7日訊息,據國外媒體報導,Google與法新社本週五達成和解,法新社允許Google使用其新聞和圖片,從而解決了雙方兩年前的一場官司。

據法新社報導,Google與法新社本週五達成一份授權協議,允許Google在新聞或其他服務中使用法新社的新聞和圖片等內容。



雙方在一份聯合宣告中稱:“該協議允許Google以一種創新方式使用法新社的內容,為網民提供更完美的使用者體驗。”與此同時,法新社同意撤回2005年3月對Google提起的訴訟。

對此,法新社董事佔兼CEO Pierre Louette表示,對雙方能夠達成和解表示高興。將來,法新社的新聞和圖片將再次回到Google新聞服務頁面上。

在聯合宣告中,雙方並未透露更多的和解條款。2005年3月,法新社以Google新聞服務隨意轉載版權新聞為由,將Google告上法庭,並要求賠償1750萬美元。

Google當時表示,僅在網站上提供指向新聞和圖片的連結,因此屬於“合法利用”。

去年8月,Google與美聯社簽署協議,Google同意付費使用美聯社的新聞內容。但雙方並未公佈具體的財務細節。

當時,法新社律師Joshua Kaufman表示:“希望Google與美聯社的協議能為我們伸張正義。”而Google則堅稱,與美聯社的交易屬於普通業務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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