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框架 Egg.js 文件未經授權被轉載,原作者反成"惡人"在 v2ex 上被討伐

MissD發表於2022-06-02

5 月 26 日,Egg.js(阿里開源的企業級 Node.js 框架)核心開發者 @“天豬”在知乎發了一篇題為《關於我個人“惡意投訴”別人未授權轉載事件的說明》的宣告,對近期自己反成"惡人"在 v2ex 上被"討伐"的事情表示困惑。


開發者原文轉載 MIT License 協議文件被知乎告侵權

原來在很多年前,@天豬 寫了一篇關於 Egg.js 某個開源專案的某個特性的使用文件,並於 2018 年將該文件釋出到了 2 個地方 —— Egg.js 知乎專欄(文件 A)和 Egg.js 的 GitHub repo 文件庫(文件 B)。

其中,文件 A 的版權已授權給知乎(該文件在知乎專欄的地址為“天豬:當 Egg 遇到 TypeScript,收穫茶葉蛋一枚https://zhuanlan.zhihu.com/p/...)”,而釋出在 GitHub 上的文件 B 則採用了 MIT License 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釋出到這兩個地方的內容(文件 A 和文件 B )大部分是重合的。

2019 年,開發者 @an168bang521 在未告知原作者@“天豬”的前提下,從 GitHub 將 Egg.js(文件 B)原文轉載到了其個人網站(https://www.axihe.com/edu/egg...)上(該文章現已經被刪除)。

但由於 Egg.js 文件(文件 B)使用的是 MIT License 協議,即“允許任何人在 MIT 協議下進行使用和操作”,因此開發者 @an168bang521 原封不動轉載 該文件就引發了爭議。

(Eggjs 使用的 MIT LICENS 連結: https://github.com/eggjs/egg/...

隨後,開發者 @an168bang521 搬運自文件 B(採用了 MIT License)的個人網頁收到來自知乎的 “侵權告知函” 。

因此,這位開發者 @an168bang521 才終於想起了 Egg.js 文件(文件 B)的原作者,並在知乎平臺上發私信給@“天豬”。

未經授權被轉載,Egg.js 文件原作者反成惡人在 v2ex 上被“討伐”

也就在釋出這篇宣告的前一天晚上,@“天豬” 剛剛收到了這位開發者 @an168bang521 的私信郵件。

在郵件中,該開發者稱自己因在 2019 年摘抄了原作者 @“天豬” 的一篇“開源軟體 Egg.js 在 GitHub 的技術文件”而被知乎告知侵權,且收到了知乎委託的公司傳送的 “侵權告知函”。

開發者 @an168bang521 表示,因為文件 B 使用的是 MIT License 協議,因此自己“大段使用該倉庫內的文件,是屬於 MIT 裡的使用、複製、修改、合併、釋出、分發、再許可或出售”。

對此,Egg.js 核心維護者@“天豬”回應稱,這“因為他們在知乎的專欄(文件 A)已授權給平臺的版權服務,(但由於文件 A 和 文件 B 的內容大部分重合)因此當知乎平臺檢測到對應的文章被未授權轉載時,就會自動傳送侵權通知。

讓人意外的是,在收到該郵件的第二天,就在@“天豬”莫名其妙且感到困惑的時候,該開發者 @an168bang521 已經將該事件的帖子釋出在了 v2ex 上,且遭到了來自評論區一堆回覆者的“討伐”。

(想問下懂法律的老哥們,摘抄阿里開源軟體 Egg.js 技術文件內容算不算侵權:https://www.v2ex.com/t/855289

事情發展到這裡,作者@“天豬”才發現:自己的開源 Egg.js 技術文件未經授權被轉載,現在自己反而被迫變成了“惡人和小丑”?

隨後,@“天豬”開始重視該事件,且正式著手研究關於“基於MIT 協議的開源框架文件未授權被轉載”的法律相關事宜。

目前,@“天豬”在該宣告中已經附上了自己的“訴求”——“唯一的要求就是:事先跟我打招呼獲取授權,註明原文出處,不要破壞文章結構以及加太多廣告。”

@“天豬”表示,關於文件站的三方釋出問題,自己的觀點跟去年 Vue @尤雨溪的一樣 —— 關於文件,協議和版權,主要期望的是:及時同步 + 註明非官方 + 出處 + 不要破壞文章結構以及加太多廣告。

最後,@“天豬”也強調,正“因為我們都熱愛開源,所以基本上都預設 MIT ,真的要用,我們也似乎沒有太多的辦法,如果三方有過度的行為,也只能倒逼我後續的開源專案都會重新考慮開源協議。”

關於該事件的後續發展,本站 Segmentfault 編輯部也將持續關注,如果您對該事件有相關看法,也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互動。

參考連結:https://zhuanlan.zhihu.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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