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如戰場

Open寶寶發表於2022-05-12

在資訊化服務發展迅速的今天,網際網路平臺的使用者資料收集徹底顛覆了人們的認知,購物習慣有淘寶,出行有滴滴,這些平臺會不斷的更新使用者資料,透過大資料分析出使用者的特點,適合怎樣的標籤,然而這些資料的收集者卻並沒有妥善的保護使用者資訊,就像是日常的檔案一般,只會在某一個目錄不斷的增添新的備案,卻從不對這部分資料進行保護。

在個人使用者資訊洩露上,垃圾簡訊是人們頗為苦惱的事情,在最近支付寶的紅包活動開始後,不少網上使用者曝出自己每天都會收到掃碼領紅包的簡訊,並且,簡訊來源不明,這讓收到簡訊的人想要找到資訊洩露的源頭都不可能。對支付寶而言,這算得上一次成功的營銷,但是卻被資訊盜竊者加以利用,這使得支付寶使用者在不知不覺之間對紅包活動就有了牴觸。

2016 年上半年,網民平均每週收到垃圾簡訊 20.6 條、騷擾電話 21.3 個。私人號碼成了 公開資訊 ,這龐大的資料背後,是正在漸漸形成的商業產業鏈, 360 釋出的《 2017 年手機安全風險報告》印證了這一點:僅第一季度, 360 安全衛士就攔截了 24 億條垃圾簡訊,其中 1.82 億條是詐騙簡訊,絕大多數偽裝成電商和銀行通知,容易讓消費者上當受騙。盜取個人資訊成為當下駭客們非法獲利的主要途徑。由個人資訊洩露造成的損失已經達到令人觸目驚心的程度。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發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 2016 》, 2016 年資訊洩漏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 915 億元,人均約 133 元。而這個數字,正在逐年擴大。

逐年遞增的使用者資訊洩露事件,讓處在大資料時代的每一個網際網路使用者都像是在網際網路上裸奔一般,個人的使用者資訊在不知不覺間就會被人盜取,商家或平臺的大資料分析,甚至要超出使用者對其本身的認知,根據使用者的興趣愛好到達商品成交的結果,是大資料在網際網路中的實際應用所在,但這同樣也在使用者洩露後為資訊購買者提供了儘可能多的使用者資訊。讓每一個網際網路使用者在當下這個時代,變得毫無隱私可言。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在當下這個時代,使用者資訊盜竊成了眾所周知的事情,可是被盜竊者卻並沒有對個人資訊洩露表現出足夠的重視,僅僅是在抱怨一通後,就將這事拋諸腦後,一方面是資訊洩露方面監管尚不完善,另一方面則是網際網路使用者的意識淡薄。

公司 內鬼 成資訊洩露源頭

使用者洩露的高發地,以網際網路、酒店及快遞行業居多,在網際網路領域的資訊洩露,範圍相對較大,在酒店和快遞行業,使用者資訊則具體到了家庭住址和部分外出習慣,而快遞行業的使用者資料洩露,多數因快遞單碼流失造成。

並非只是網際網路成套的個人資訊或商業資訊才稱為資訊洩露,此前滴滴遇害女孩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仍讓人心有餘悸,由於司機將乘客的資訊樣貌以及時常出沒的位置,作為談資在司機群中肆意傳播,這樣就造成了一種安全隱患,乘客的個人資訊透過口口相傳的方式進行了傳遞,這樣則大大增加了乘客的乘車危險性,同樣也是悲劇造成的潛在因素之一。

不過,真正導致大規模個人資訊洩露的源頭有兩個:一是駭客攻擊,二是握有大量個人資訊的企業、單位、平臺的 內鬼 。駭客利用自己掌握的網路技術,入侵相關網站後臺,竊取公民個人資訊進行販賣; 內鬼 則利用自己的許可權獲取公民個人資訊進行販賣。從公安破獲的案件看,幾乎每一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案件,個人資訊的源頭都不會單純來自駭客或 內鬼 ,而是這兩類犯罪嫌疑人都參與其中。就是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已經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駭客和 內鬼 則成為公民個人資訊洩露的最主要源頭。

在資訊盜竊者眼中,盜竊者並不會顧及資訊洩露將會帶來怎樣的後果,在資訊洩露案件中造成了太多的悲劇,例如在 2017 年電信詐騙中死去的徐玉玉、在比如廣東被害跳海身亡的 19 歲女孩,個人資訊外洩已經不再是簡單的灰色產業為個人謀取利益,而是在不經意間成了多數電信詐騙案件的幫兇。

機密外洩,損失慘重

使用者資訊的洩露,並非簡單的為灰色產業產生暴利產業鏈,相較於灰色產業效益,資訊洩露所產生的商業破壞力要遠遠大於其收益。在金錢和利益的驅使下,商業洩密多數來自於公司內部員工的監守自盜,經過長時間的科研所取得的成果,如果在尚未投入量產後就被流失,將會造成極大的損失,更有甚者,商業洩密會導致一家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商海中淪為歷史。

商業洩密,不僅會導致一家公司辛苦的研究成果在短時間內被競爭對手複製,甚至在客戶資料洩露後,讓對手摸清底牌,造成合作被搶,技術反超的局面,而產業結構相對單一的公司,在重要機密洩露後,將會面臨生死存亡的局面。

部分跳槽員工心懷不軌,攜公司商業機密出逃,正是商業犯罪屢禁不止的原因,任何一項商業技術或科研成果的成功,都有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透過收買內部員工盜竊,則能省去大量的研發投入,然而商業間諜行為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企業的發展還是要靠正路,依靠歪門邪道所得終究不會長久。

雖然當下網際網路發展早已步入成熟,但服務型公司對使用者資訊管理顯然並沒有足夠重視,在資訊時代,使用者資訊變得一文不值,被隨意兜售,但隨著現在商業競爭愈加激烈,對手使用者資訊的盜竊成為商戰中違反遊戲規則的行為,尤其是當下,使用者資訊漫天飛舞的時代,不需要多麼費力就可以在網上找到資訊來源,大大增加了商戰的慘烈程度。使用者本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了商場上致命的匕首。

 


來自 “ ITPUB部落格 ” ,連結:http://blog.itpub.net/70016556/viewspace-2893625/,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