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鍊盟倡議DDTP分散式資料傳輸協議,助力個人資訊可攜帶權落地

FISCO_BCOS發表於2021-10-22

10月21日,深圳市金融區塊鏈發展促進會(簡稱“金鍊盟”)舉辦“個人資訊可攜帶權的中國路徑”研討會,來自深圳市前海公證處、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萬高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微眾銀行的專家匯聚一堂,就個人資訊可攜帶權在全球範圍的發展及在中國的可行落地路徑深入研討。

會上,金鍊盟聯合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金融科技·微洞察等機構重磅釋出《DDTP——分散式資料傳輸協議白皮書》(DDTP全稱:Distributed Data Transfer Protocol)。

DDTP是一種新型的分散式資料傳輸協議,建立使用者主動行使個人資訊可攜帶權的模式,為實踐個人資訊可攜帶權、解放資料生產力提供中國可行落地路徑建議。該協議基於區塊鏈技術進行設計,通過區塊鏈的全流程追溯、防篡改、傳遞信任等特性,疊加引進權威機構的參與,助力更安全、可信、易協作的個人資訊攜帶應用。
新增小助手微信fiscobcosfan回覆【DDTP】獲取白皮書全文

個保法實施在即,個人資訊權利還於個人

今年11月1日,《個人資訊保護法》將正式實施,其中首次對“個人資訊可攜帶權”作出規定,提出“個人請求將個人資訊轉移至其指定的個人資訊處理者,符合國家網信部門規定條件的,個人資訊處理者應當提供轉移的途徑”。

“個人資料流轉難的關鍵在於個人資料雖然由個人建立,但大多數情況下卻需要通過企業流轉,責任主體和利益主體不一致。”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渝偉表示,個人資訊可攜帶權賦予了個人主動在企業間流轉個人資訊的權利,充分體現將個人權利還於個人的立法初衷,有望解決個人資料流轉難題。而DDTP旨在讓使用者成為關鍵參與者,個人資訊資料傳輸由使用者主動發起並自行上傳,從而實踐個人資料可攜帶權。

深圳市前海公證處副主任謝京傑也給出類似觀點,他認為,個人資訊可攜帶權體現了立法的前瞻性,讓個人資訊權利迴歸個人且保障資料隱私是大勢所趨。

強調個人主導,DDTP提出個人資訊攜帶中國路徑

當下,全球有不少國家已經對“個人資訊可攜帶權”的落地邁出一些實質性步伐。微眾銀行金融科技首席研究員李斌分析,個人資訊可攜帶權在境外主要分為平臺主導和政府主導兩類實踐模式,其中,美國企業發起的DTP(Data Transfer Project)專案是平臺主導的應用代表,已在韓國落地的MyData可以被看做是由政府主導的典型。

李斌認為,DDTP與上述模式最本質的區別在於,DDTP旨在讓使用者成為關鍵參與者,結合資料指紋上鍊,既符合政策的合規要求,又能解決跨機構、跨行業、跨場景資料協同生產的問題,有望成為個人資訊可攜帶權的中國路徑。

“DDTP所提讓使用者成為關鍵參與者,有賴於個人資訊處理者滿足充分告知、合法授權兩個重要前提。”謝京傑認為,作為國家法定證明機構,公證處可以發揮“傳遞信任、創造價值”作用, 通過“技術賦能”與“司法増信”,為個人資料可攜帶權在中國的落地實施提供雙重保護。

實踐啟迪,粵澳健康碼互認提供場景化驗證參考

在國內,隨著區塊鏈等新技術的發展,個人資訊可攜帶權的實踐模式出現一些亮點。會上,萬高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總監陳偉傑以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粵澳健康碼跨境互認專案為例,給出DDTP場景化驗證參考。

陳偉傑表示,該專案與DDTP的核心機制相同,由使用者個人主導,通過使用者主動發起個人資訊資料傳輸並自行上傳,結合基於雜湊值的可驗證數字憑證——“數字指紋”上鍊,做到資訊攜帶與可信驗證的平衡,進而實現合規前提下的個人健康資訊的跨境攜帶。

值得一提的是,DDTP遵循分散式理念,不依賴於資料提供者和接收者雙方合作,也不依賴中心化機構推動,可支援跨機構、跨行業、跨場景協同。未來,在技術不斷完善的情況下,該協議運作模式有望推動各細分領域應用平臺的互聯互通,構建更廣泛的分散式資料傳輸、核驗和協作的新生態。
掃碼新增小助手微信,可獲取DDTP白皮書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