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5

.?.發表於2020-11-02

實體:是客觀存在並可以相互區別的事物,可以是具體的人或物體,也可以是抽象的概念或聯絡。
屬性:是事物本身固有的性質,在這裡我們指的是實體的描述性性質或特徵,他具有一定的描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