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ORACLE收購SUN要歐盟批准

kewin發表於2009-11-15

      北京時間4月20日晚訊息,甲骨文今天宣佈,該公司將以每股9.5美元的價格收購Sun。該交易總值將超過70億美元。後來一直在美國ZF審批。後來有歐盟跳出來,不支援該項收購。我覺得有點不可理解,兩家都是American的公司,他們之間的商業運作,怎麼也要通過歐盟的同意?是不是有點越俎代庖?

       研究了一下,原來歐盟是有立法的反對壟斷。只要該企業在歐盟當地銷售額超過一定的比例,收購金額超過規定,歐盟就要審批。如果企業要硬闖關,估計會失去歐盟的市場,那是誰也不希望看到的。別人的真的是那市場來說話!!

         引用一段媒體的原話:

        “只要併購雙方的年營業額超過了依照全球和歐洲地區銷售額計算出的規定閥值,那麼計劃中的併購就必須報請歐盟批准,必須接受歐盟監管者的調查,”歐盟官員在其官方的市場競爭網站上解釋說。“這些規則適用於所有的併購,不管併購雙方是在世界什麼地方註冊的,總部、市場或生產廠在哪兒都無關緊要。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併購的雙方哪怕不在歐盟之內,但是隻要雙方在歐盟有業務,都將會影響到歐洲市場。”

  歐盟的併購條例規定,併購雙方在全球的綜合營收如果超過75億美元,在歐洲的綜合營收超過3.74億美元,歐盟就有權管轄雙方的併購交易。而在2009財年中,Oracle在全球的獨家營收就超過了230億美元,在歐洲、中東和非洲(EMEA)地區的營收接近80億美元。Sun的全球營收為114億美元,在歐洲為38億美元。加上收購的金額為70億美元,那歐盟就有權來管理了。

        引用: http://www.techweb.com.cn/news/2009-11-13/468595.shtml

        有意思的是,美國、歐盟是親兄弟關係,有很多共同點、很多共同利益關係,但從不同的出發點,對同一個收購案提出異議的,還是很少的。上次是通用電氣/霍尼韋爾併購的失敗是上一次美國與歐盟監管部門之間對同一個併購做出不同決定的案例。至於最後ORACLE成功收購SUN,要看LARRY的公關能力了。想到HP收購了 3com,IT的寡頭時代會提前到來。將來就剩下ORACLE、IBM、HP等幾家公司,其他要不被收編,就被幹掉。歐盟做出這樣的意見是好,還是壞呢?孰知未來事? 另外中國是否也有類似的法律來保護在中國的GLOBAL 企業充分競爭,沒有壟斷呢,比較中國的市場也很重要啊。

        也許好戲才剛上場, 我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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