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十八--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處理方法(轉載)

urinator發表於2007-07-31
CPA十八--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處理方法

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處理方法

1、追溯調整法:變更會計政策時,視同一開始採用的就是新的會計政策,並調整相關專案。固定的步驟:

    第一步,計算確定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

、根據新的會計政策重新計算受影響的前期交易或事項;

、計算兩種會計政策下的差異;

   、計算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

   、確定以前各期的稅後差異;

   、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

第二步,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而是直接通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核算

、對前期事項進行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減值準備

         貸:累計折舊

、所得稅影響: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彙算清繳前,用這個科目)

       遞延稅款        (清繳後,時間性差異影響)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所得稅=(前一步的淨額)*33%

   、將影響的前期損益、所得稅費用都結轉到利潤分配裡邊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考慮提取的盈餘公積

   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第三步,調整會計報表相關專案:會計政策變更當年的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的“上年數”。

   第四步,附註說明。

2、未來適用法

   指在新的會計政策僅應用於變更當期及未來期間,即,不計算累積影響數、不調期初留存收益、只在變更當年採用新的會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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