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超程式設計詳解(3)

發表於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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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正式開始今天的內容:

在理解元類之前,你需要先掌握Python中的類。Python中類的概念借鑑於Smalltalk,這顯得有些奇特。在大多數程式語言中,類就是一組用來描述如何生成一個物件的程式碼段。在Python中這一點仍然成立:

但是,Python中的類還遠不止如此。類同樣也是一種物件。是的,沒錯,就是物件。只要你使用關鍵字class,Python直譯器在執行的時候就會建立一個物件。下面的程式碼段:

將在記憶體中建立一個物件,名字就是ObjectCreator。這個物件(類)自身擁有建立物件(類例項)的能力,而這就是為什麼它是一個類的原因。但是,它的本質仍然是一個物件,於是乎你可以對它做如下的操作:
1) 你可以將它賦值給一個變數
2) 你可以拷貝它
3) 你可以為它增加屬性
4) 你可以將它作為函式引數進行傳遞
下面是示例:

動態地建立類
因為類也是物件,你可以在執行時動態的建立它們,就像其他任何物件一樣。首先,你可以在函式中建立類,使用class關鍵字即可。

但這還不夠動態,因為你仍然需要自己編寫整個類的程式碼。由於類也是物件,所以它們必須是通過什麼東西來生成的才對。當你使用class關鍵字時,Python直譯器自動建立這個物件。但就和Python中的大多數事情一樣,Python仍然提供給你手動處理的方法。還記得內建函式type嗎?這個古老但強大的函式能夠讓你知道一個物件的型別是什麼,就像這樣:

這裡,type有一種完全不同的能力,它也能動態的建立類。type可以接受一個類的描述作為引數,然後返回一個類。(我知道,根據傳入引數的不同,同一個函式擁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用法是一件很傻的事情,但這在Python中是為了保持向後相容性)
type可以像這樣工作:
type(類名, 父類的元組(針對繼承的情況,可以為空),包含屬性的字典(名稱和值))
比如下面的程式碼:

你會發現我們使用“MyShinyClass”作為類名,並且也可以把它當做一個變數來作為類的引用。類和變數是不同的,這裡沒有任何理由把事情弄的複雜。
type 接受一個字典來為類定義屬性,因此

最終你會希望為你的類增加方法。只需要定義一個有著恰當簽名的函式並將其作為屬性賦值就可以了。

你可以看到,在Python中,類也是物件,你可以動態的建立類。這就是當你使用關鍵字class時Python在幕後做的事情,而這就是通過元類來實現的。

到底什麼是元類(終於到主題了)
元類就是用來建立類的“東西”。你建立類就是為了建立類的例項物件,不是嗎?但是我們已經學習到了Python中的類也是物件。好吧,元類就是用來建立這些類(物件)的,元類就是類的類,你可以這樣理解 為:
MyClass = MetaClass()
MyObject = MyClass()
你已經看到了type可以讓你像這樣做:
MyClass = type(‘MyClass’, (), {})
這是因為函式type實際上是一個元類。type就是Python在背後用來建立所有類的元類。現在你想知道那為什麼type會全部採用小寫形式而不是Type呢?好吧,我猜這是為了和str保持一致性,str是用來建立字串物件的類,而int是用來建立整數物件的類。type就是建立類物件的類。你可以通過檢查class屬性來看到這一點。Python中所有的東西,注意,我是指所有的東西——都是物件。這包括整數、字串、函式以及類。它們全部都是物件,而且它們都是從一個類建立而來。

因此,元類就是建立類這種物件的東西。如果你喜歡的話,可以把元類稱為“類工廠”(不要和工廠類搞混了:D) type就是Python的內建元類,當然了,你也可以建立自己的元類。

metaclass屬性
你可以在寫一個類的時候為其新增metaclass屬性。
class Foo(object): metaclass = something…
[…]
如果你這麼做了,Python就會用元類來建立類Foo。小心點,這裡面有些技巧。你首先寫下class Foo(object),但是類物件Foo還沒有在記憶體中建立。Python會在類的定義中尋找metaclass屬性,如果找到了,Python就會用它來建立類Foo,如果沒有找到,就會用內建的type來建立這個類。把下面這段話反覆讀幾次。當你寫如下程式碼時 :
class Foo(Bar):
pass
Python做了如下的操作:
Foo中有metaclass這個屬性嗎?如果是,Python會在記憶體中通過metaclass建立一個名字為Foo的類物件(我說的是類物件,請緊跟我的思路)。如果Python沒有找到metaclass,它會繼續在Bar(父類)中尋找metaclass屬性,並嘗試做和前面同樣的操作。如果Python在任何父類中都找不到metaclass,它就會在模組層次中去尋找metaclass,並嘗試做同樣的操作。如果還是找不到metaclass,Python就會用內建的type來建立這個類物件。
現在的問題就是,你可以在metaclass中放置些什麼程式碼呢?答案就是:可以建立一個類的東西。那麼什麼可以用來建立一個類呢?type,或者任何使用到type或者子類化type的東東都可以。

自定義元類
元類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當建立類時能夠自動地改變類。通常,你會為API做這樣的事情,你希望可以建立符合當前上下文的類。假想一個很傻的例子,你決定在你的模組裡所有的類的屬性都應該是大寫形式。有好幾種方法可以辦到,但其中一種就是通過在模組級別設定metaclass。採用這種方法,這個模組中的所有類都會通過這個元類來建立,我們只需要告訴元類把所有的屬性都改成大寫形式就萬事大吉了。
幸運的是,metaclass實際上可以被任意呼叫,它並不需要是一個正式的類(我知道,某些名字裡帶有‘class’的東西並不需要是一個class,畫畫圖理解下,這很有幫助)。所以,我們這裡就先以一個簡單的函式作為例子開始。

現在讓我們再做一次,這一次用一個真正的class來當做元類。

你可能已經注意到了有個額外的引數upperattr_metaclass,這並沒有什麼特別的。類方法的第一個引數總是表示當前的例項,就像在普通的類方法中的self引數一樣。當然了,為了清晰起見,這裡的名字我起的比較長。但是就像self一樣,所有的引數都有它們的傳統名稱。因此,在真實的產品程式碼中一個元類應該是像這樣的:

就是這樣,除此之外,關於元類真的沒有別的可說的了。使用到元類的程式碼比較複雜,這背後的原因倒並不是因為元類本身,而是因為你通常會使用元類去做一些晦澀的事情,依賴於自省,控制繼承等等。確實,用元類來搞些“黑暗魔法”是特別有用的,因而會搞出些複雜的東西來。但就元類本身而言,它們其實是很簡單的:
1) 攔截類的建立
2) 修改類
3) 返回修改之後的類

為什麼要用metaclass類而不是函式?
由於metaclass可以接受任何可呼叫的物件,那為何還要使用類呢,因為很顯然使用類會更加複雜啊?這裡有好幾個原因:
1) 意圖會更加清晰。當你讀到UpperAttrMetaclass(type)時,你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
2) 你可以使用OOP程式設計。元類可以從元類中繼承而來,改寫父類的方法。元類甚至還可以使用元類。
3) 你可以把程式碼組織的更好。當你使用元類的時候肯定不會是像我上面舉的這種簡單場景,通常都是針對比較複雜的問題。將多個方法歸總到一個類中會很有幫助,也會使得程式碼更容易閱讀。
4) 你可以使用new, init以及call這樣的特殊方法。它們能幫你處理不同的任務。就算通常你可以把所有的東西都在new裡處理掉,有些人還是覺得用init更舒服些。
5) 哇哦,這東西的名字是metaclass,肯定非善類,我要小心!

究竟為什麼要使用元類?
現在回到我們的大主題上來,究竟是為什麼你會去使用這樣一種容易出錯且晦澀的特性?好吧,一般來說,你根本就用不上它:
“元類就是深度的魔法,99%的使用者應該根本不必為此操心。如果你想搞清楚究竟是否需要用到元類,那麼你就不需要它。那些實際用到元類的人都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們需要做什麼,而且根本不需要解釋為什麼要用元類。” —— Python界的領袖 Tim Peters
元類的主要用途是建立API。一個典型的例子是Django ORM。它允許你像這樣定義:

但是如果你像這樣做的話:

這並不會返回一個IntegerField物件,而是會返回一個int,甚至可以直接從資料庫中取出資料。這是有可能的,因為models.Model定義了metaclass, 並且使用了一些魔法能夠將你剛剛定義的簡單的Person類轉變成對資料庫的一個複雜hook。Django框架將這些看起來很複雜的東西通過暴露出一個簡單的使用元類的API將其化簡,通過這個API重新建立程式碼,在背後完成真正的工作。

結語
首先,你知道了類其實是能夠建立出類例項的物件。好吧,事實上,類本身也是例項,當然,它們是元類的例項。

Python中的一切都是物件,它們要麼是類的例項,要麼是元類的例項,除了type。type實際上是它自己的元類,在純Python環境中這可不是你能夠做到的,這是通過在實現層面耍一些小手段做到的。其次,元類是很複雜的。對於非常簡單的類,你可能不希望通過使用元類來對類做修改。你可以通過其他兩種技術來修改類:
1) Monkey patching
2) class decorators
當你需要動態修改類時,99%的時間裡你最好使用上面這兩種技術。當然了,其實在99%的時間裡你根本就不需要動態修改類.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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