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退費 All In One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事訴訟司法解釋》”)第207條規定:判決生效後,
勝訴方
預交但不應負擔的訴訟費用,人民法院
應當退還
,由敗訴方向人民法院交納,但勝訴方自願承擔或者同意敗訴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當事人拒不交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53條規定: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
用的,人民法院
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
起15日內
退還有關當事人。綜合前述規定,判決生效後,法院一方面須在15日內向預交訴訟費用的勝訴方退還其不應負擔的訴訟費用,另一方面法院須及時向敗訴方追繳、收取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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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退費
操作流程
相關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零七條:“判決生效後,勝訴方預交但不應負擔的訴訟費用,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由敗訴方向人民法院交納,但勝訴方自願承擔或者同意敗訴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當事人拒不交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2:《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五十三條: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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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可以申請退費?
可以申請退費的時間節點,是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
起。
關於法律文書生效時間,主要有:
1、一審法律文書在上訴期過後生效,一般民事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十五日(裁定書為十日)內為上訴期,上訴期內一審法律文書的效力待定,上訴期內當事人沒有上訴的,法律文書自動生效。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有多個當事人,那麼文書生效之日要以最後一個收到文書的當事人上訴期屆滿之日起算。
2、如果是二審法律文書,則自作出時即生效。
退費賬號如何確認?
立案庭在原告立案預交案件受理費或申請人預交申請費時,以及各審判庭在被告預交反訴費時,明確告知當事人書面填寫確認接收“勝訴退費”的銀行賬號,由當事人進行填寫。詳見《勝訴退費銀行賬號確認書
》格式。
特殊情況下,如果後續勝訴退費賬戶要變更的,應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和說明,由法院作稽核後再退費。
退費諮詢的途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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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務熱線、法院立案訴訟服務大廳、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線上服務平臺等,都可諮詢及辦理退費事宜。
勝訴退費是不是都要主動申請?
勝訴退費已實現“免申即享
”。一般情況下,案件生效後,當事人無需
主動申請,無需提供申請材料,法院根據當事人確認的退費賬號
,稽核符合勝訴退費條件的案件,在‘生效後15日內實現‘一次、全額、足額
’退費。
目前,法院內部也健全相關勝訴退費機制,加強勝訴退費工作的管理。如虹口法院立案部門有專門人員
負責勝訴退費,對勝訴退費案件實行清單式
管理,透過資訊化方式開展日常催辦
,提示承辦人員及時辦理勝訴退費工作。
當然,當事人也可以催辦
勝訴退費。在上海法院訴訟服務網、“上海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式、“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等介面的勝訴退費模組的點選催辦
,輸入案號、當事人等來提交催辦。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催辦前要先確認案件是否已經生效、是否已經收到退款,避免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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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已經2006年12月8日國務院第159次常務會議透過,現予公佈,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gov.cn/zwgk/2006-12/29/content_483407.htm
https://victory.itslaw.com/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5f095d98-6217-4002-bcd2-a3b7c60726ef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897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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