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設計能力和職業能力 你更看重哪個?

2014-09-16    分類:程式設計師人生、首頁精華8人評論發表於20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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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在寫程式碼上並不是很牛叉,你也能在這一行爬得很高,走得很遠。

從最根本上講,每個程式設計師都應該具備這兩種品質:程式設計能力能和職業能力。

程式設計能力指的是能寫出良好、穩固、高效能又可維護的程式碼,反正可以用在程式碼上的溢美之詞都行。這需要程式設計師花時間去複習、討論和閱讀相關內容。

職業能力則是一種成為好員工和好同事的能力。這意味著要反應靈敏,能和大家進行良好的溝通,全力以赴完成任務,不超出最後期限,對反饋持開放態度,能清楚解釋複雜事物,等等。

舉個極端的例子

假設有這樣兩個人:

Rodrigo 畢業於麻省理工學院,業餘時間會自己寫寫編譯工具。他在Haskell語言上頗有建樹,並且寫了幾個非常著名的Python包。他寫出來的程式碼總是特別穩固,且可讀性高,邊緣情況處理得也非常好。但是,發給他的郵件總是要隔個幾天才會有回覆,也很少接電話,而且似乎對於最後期限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他總是用自己的方式處理問題,而且從他口中你根本沒法把那些不連貫的話拼湊起來得到清晰的思路。

Gabriella 可能並不是一個優秀的編碼員,程式碼水平屬於業餘級的,可能15或20行程式碼,她會寫成30行,還有很多bug搞得後期QA又得花時間檢測,不能真正掌握如何編寫可執行程式碼的概念——她的想法就是“程式碼能工作就ok了!”但是,她的響應特別快——幾分鐘內就回復郵件,從不錯過任何一個電話,溝通能力很強,能將各種複雜的技術問題向客戶解釋得一清二楚,牢牢記得最後期限,不斷尋找反饋以提高她的工作,而且很好說話。

好好想想,日復一日的工作中,哪一個是你真正願意朝夕相對的工作夥伴?

哪個更受歡迎?

根據我的經驗,如果是程式設計師,會選擇與Rodrigo 工作,如果是管理者則會選Gabriella 。

這是有一定道理的——畢竟程式設計師的任務是處理各種程式碼問題,而管理者則更關注最後期限和團隊溝通,所以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夥伴是能減少自己麻煩的人。

但是問題在於,管理者才是真正決定要不要聘用你的人,他們在升職和加薪上才有話語權,我們得拍他們的馬屁,所以在這種情況下,Gabriella 更受歡迎。我看到過很多這樣的情況——所謂的好員工但程式設計能力不強的程式設計師“嗖嗖嗖”晉升,而那些牛叉的程式設計師卻因為不善於溝通,還是在底層原地踏步走。

如果你想在工作中取得成功,程式設計能力其實並不是真正的關鍵。成為一名優秀的員工同樣重要,有時候甚至比編碼能力更關鍵。

譯文連結:http://www.codeceo.com/article/coding-skill-vs-employee-skill.html
英文原文:Coding skill vs. employee skill
翻譯作者:碼農網 – 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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