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 程式設計師開會的代價

Aurora_極光開發者發表於2017-09-25

簡評:這是《黑客與畫家》的作者 Paul Graham 的一篇經典文章。程式設計師作為抽象系統的創造者遵循 Maker's Schedule。寫程式碼時需要整塊連續的時間思考,如果工作常常被幾個會議打斷,那一天下來根本做不了任何實質性的事情。

程式設計師特別討厭開會的一個原因是 —— 他們的日程跟其他人不太一樣,會議對程式設計師的消耗太大了。

Schedule 一般分為兩種,我們姑且稱它們為 Maker 的日程和 Manager 的日程。比如說老闆就屬於 Manager 日程,具體體現在待辦事項中,每天都以小時為單位。當然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一連幾個小時來完成某項工作,但大多數時候,每個小時每個時間段都有不同的事情等著你。

這樣的時間安排,要會見某人其實不是個問題,你只需要在日程中找個空檔,預定事項就搞定了。

大多數 CEO 或高層管理者都是採用 Manager's Schedule。但是程式設計師或者作家這類以創造進而輸出的人,普遍採用的是另一種日程安排 —— Maker's Schedule,他們更傾向於用個大半天的時間進行單一任務的工作。你不能以 1 小時為時間粒度,這個時間頂多起個頭,是寫不出什麼好文章或者優秀程式碼的。

當你身在 Maker's Schedule 時,會議簡直就是一場災難。一個會議就能毀掉整個下午,分成兩段的時間實在太過瑣碎以至於完全不能推動任何事情的進行,而且你的大腦還得想著不要忘記開會。

當然啦,對於管理者來說,會議不算什麼問題,反正以 Manager's Schedule 安排,下一個小時總要做點什麼事情,區別不過是做什麼事情罷了。但對於程式設計師來說,你就總得惦記著。

會議於 Maker 而言,就像引發異常機制(throw an exception),它不僅讓你進行任務間的切換,還改變了你的工作模式。

Geek 的工作效率(翻譯 @Aceyclee)
Geek 的工作效率(翻譯 @Aceyclee)

通常,會議一般至少消耗半天,要麼上午,要麼下午,總有一整塊時間會被腰斬。而這會帶來連鎖反應,導致會議會影響一整天的工作。如果知道下午的時間要泡湯了,那麼早上我就很難元氣滿滿地開始乾點什麼。聽起來可能有點矯情,但如果你也從事程式開發或者寫作這樣強輸出型別的工作,你摸著良心告訴我是不是這樣。比如今天你有一整天的時間可以用來工作,沒有人打擾,你會不會覺得很開心。反之,要是時不時有人打斷你,你是不是也很沮喪。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情緒低落是幹不好活兒的。

儘管兩種日程安排都能正常工作,但一旦二者相遇,問題就來了。管理者們按照 Manager's Schedule 工作,如果有需要,所有人都得按他們的時間表辦公,畢竟人家是領導。但,聰明的領導人會懂得如何協調,他們知道這類員工需要整塊的時間投入生產。

《黑客與畫家》的作者 Paul Graham 比較特殊。儘管幾乎所有他認識的 VC 都採用 Manager's Schedule,但他所在的公司 Y combinator 仍然按照 Maker 的日程工作。包括 Rtm 和 Trevor,因為他們一直都是 Maker,Jessica 也不例外,不過她是因為要跟其他人保持一致。

之後可能會出現更多以 Maker's Schedule 行事的公司,這並不奇怪,就像幾十年前他們也能夠拒絕將牛仔褲換成西裝。所以公司創始人們也許會抵制,或者至少推遲向經理人的方向轉變。

那麼我們又是如何採用 Maker's Schedule 來為眾多創業公司提供諮詢服務呢?

答案是以辦公時間這一概念在 Maker 的框架內模擬出一個經理人的日程。每週我會留出幾大塊時間來接待 founders,這部分時間通常會在我的工作日末尾。同時我寫了一個程式來確保一個時間範圍內的會議能安排在一起。這樣創業者們在工作結束後來訪,就不會打斷我的工作(除非他們的下班時間也和我一樣,才會妨礙到對方,但他們往往是有求而來)。因而,儘管事項繁忙,但整塊的辦公時間依然能覆蓋一整天,不會被打斷。

90 年代時,正值 Paul Graham 創業,他還嘗試了另一種劃分時間的方法 —— 每天從晚飯開始程式設計知道凌晨三點,因為夜深人靜沒人打擾。然後睡到中午 11 點再去上班做那些「生意上的事」,直到晚餐。

事實上,這樣他每天都有兩個日程:Maker 以及 Manager。

處在 Manager 身份時,可以做些身為 Maker 不想做的事情,比如會見客戶,或者和一些人小聚以增進對彼此的瞭解。畢竟日程裡有空檔時可以去做這些事情,也許還能變成幫助別人的機會。

矽谷的商務人士(其實全世界都一樣)總是有這樣那樣的會議。如果你有 Manager 的日程安排,那他們就有相當多的空閒。這在他們中間很普遍,而且還有獨特的提出方式,比如說一起「喝杯咖啡?」

但如果你採用 Maker 的日常,那這種會面方式的代價可就特別大了。假如每個人都以為我們用 Manager 的日程,然後介紹一些覺得我們應該見上一面的人,或者給我們發個訊息提議喝杯咖啡什麼的。要麼我們去見面,於是放棄了半天的工作時間;要麼我們婉拒,但很有可能會冒犯到對方。

一直以來我們都還不太明白上述問題的產生,我們理所應當地以為非此即彼,如果不放棄原有的安排就可能會冒犯對方。但現在我就突然清楚了,這是因為兩種不同的工作日程。當大家能理解這兩種工作方式的衝突時,問題也就稍稍能得以解決。

對於 Maker 而言,我們願意妥協,我們也知道有些會議是非常必須的。而我們所訴求的,也僅僅是希望 Manager 能明白,這種妥協所付出的代價。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