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17 選擇器

张筱菓發表於2024-12-02

  CSS語法 規則由兩個主要的部分構成:選擇器,以及一條或多條宣告(樣式)

1、全域性選擇器

  可以與任何元素匹配,優先順序最低,一般做樣式初始化

  

  *{

    margin:0;

    padding:0;

   }

2、元素選擇器

  HTML 文件中的元素,p、b、div、a、img、body等

  標籤選擇器,選擇的是頁面上所有這種型別的標籤,座椅經常描述“共性”,無法描述某一個元素的“個性”

  p{

    font-size:14px;

  }

  再比如說,讓一段文字的幾個字變為紅色字型,那麼我們可以用<span>標籤,把需要變顏色的幾個字圍起來,然後給<span>標籤加一個標籤選擇器

  <p>一段文字中間<span>需要變顏色的文字</span>一段文字結束</p>

  span{

    color:red

  }

溫馨提示:

  所有的標籤,都可以是選擇器。比如ul、li、label、dt、dl、input、div等

  無論這個標籤藏的多深,一定能夠被選上

  選擇的所有,而不是一個  

  

 3、類選擇器:

  規定用圓點 . 來定義,針對你想要的所有標籤使用

  優點:靈活

  <p class="a">我是4</p>
  /*定義類選擇器*/
  .a{
  color:red
  }

class屬性的特點:
  類選擇器可以被多種標籤使用
  類名不能以數字開頭
  同一標籤可以使用多個類選擇器。用空格隔開 
  <p class="a b" >我是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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