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海出庭:因使用者2020年轉載一篇公眾號文章被起訴

部落格園團隊發表於2023-10-29

10月30日 10:30,因使用者2020年轉載一篇公眾號文章而產生的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一案將在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開庭,我們將去上海出庭,親眼目睹原告如何振振有詞地在法庭上表演。

我們原本準備最近登出上海的公司,專心在杭州運營,沒想到會以這樣的方式與上海告別:2位上海的自媒體個人,透過同一位上海的律師起訴之前園子在上海的備案主體公司,需要在登出上海公司之前去上海出庭2次。

這是其中一場訴訟,另一場訴訟將於11月15日開庭,詳見之前的博文困境添亂:即將開庭的2場離奇訴訟

這場訴訟的案由是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具體原因是原告於2020年1月7日在公眾號上釋出了一篇文章不想被時代拋棄,就別遠離一線,被園子的一位使用者於2020年1月9日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轉載。

原告發現後沒有透過任何方式聯絡我們告知我們這篇博文侵權(我們都不知道侵權,糾紛從何而來),而是在2023年2月進行了取證,2023年5月起訴,2023年9月被立案,2023年10月17日法院通知我們10月30日開庭,2023年10月18日我們才收到文書(切身體會到了上海法院的高效)。

原告律師早在2023年7月就聯絡上我們,說原告願意調解問我們願意賠償多少錢(10月18日我們才收到文書的案子原告7月就找我們調解),然後瞭解到他們的胃口——2000元/篇。

我們已經在2023年7月28日刪除了這篇轉載博文,三年多的時間總閱讀數一共156(包含原告與我們檢視這篇博文時產生的閱讀數),就這樣一篇使用者轉載的文章,原告竟然起訴平臺要求賠償1萬元或者調解賠償2000元。

雖然我們現在處於會員救園的困難時期,希望到年底能集中精力做會員,不想有絲毫分心,但對於這種以掙錢為目的的無理維權堅決說不。雖然對方有律師護航,雖然我們沒有律師也沒有任何經驗,但我們依然堅決說不。

不管我們最終能否勝訴,我們相信只要大多數被這種無理維權侵擾的被告方不輕易向原告妥協,原告得逞的成本就會大大提高,掙錢目的就很難達到,就會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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