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給學習java架構師的老哥年輕羞澀的網戀愛情

java愛好者i發表於2019-03-19

9102年了,開啟知乎大家還是在討論網戀靠不靠譜,網戀算愛情嗎,網戀奔現是什麼感覺,網戀能不能不見面....我就有恍如隔世之感,好像大家對網戀還是充滿質疑的。

現實中也是如此,本人母親就有網戀就是瞎玩的論斷,因為她網戀過,然後被騙了三千塊。那是2003年的三千塊,這是母親的黑歷史,我一般不告訴別人。

其實我網戀過幾次,我也一度對自己的愛情產生過質疑,這是愛情嗎?做別人的手機寵物,好丟人啊。情人節別人都拉著手在街上玩,我對著手機說“想你了bb”,好蠢啊。

但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對網戀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

我的第一次網戀發生在大二的時候,那時候我是一個B鬥士,B鬥士就是beyond的腦殘粉,二十出頭的年紀接觸了beyond,知道了黃家駒,滿嘴搖滾精神,將偶像捧上神壇,不容他人質疑。

後來我才明白,越是淺薄的人,就越喜歡構建鄙視鏈,因為他們沒有真正值得誇讚的學識,只能靠自己的愛好來提供優越感,畢竟喜歡一個東西是不需要付出努力的。

所以,一個真正的B鬥士並不滿足於吹捧黃家駒,重複家駒之後無beyond的論調,更重要的議題是黑五月天取樂,通過對這種“偽搖滾”的批判,以獲取精神上的滿足。我就經常去五月天粉絲論壇黑五月天,在這個過程中我認識了我第一個網戀女友,她的網名叫茜茜。

那時,我常常混跡於貼吧,發一些“五月天是真的搖滾”、“陳信巨集是華人搖滾之光”這樣的帖子,然後就有人信了,比如茜茜。

她私信問我:“你也是五迷?”我說當然啦,我告訴她我最喜歡五月天第一張專輯,現在的人只知道什麼《溫柔》《倔強》,沒有意思,早期專輯才能體現五月天的搖滾意味,後期太過於流行了,失去了靈魂。(此句式可以用於評價所有搖滾樂隊)

茜茜表示自己就是聽《倔強》入坑的,我說我1998年就聽五月天了,那時候我還小,我的父親買了五月天的專輯,告訴我,這個樂隊是和beyond齊名的搖滾樂隊。茜茜表示哇,那你是一個老五迷誒。

我懷著調戲五迷的心態和她聊天,說了很多反串黑五月天的話,比如陳信巨集是唯一繼承約翰列儂精神的搖滾音樂人,五月天之於中國等同於披頭士之於西方世界,五月天在中國大陸地下livehouse的演出遭到搖滾樂迷的抵制體現了中國人搖滾意識的落後....

然後我會把茜茜的反應截圖發在我們B鬥士的群裡,群裡立刻充滿了歡快的氣氛。

但隨著時間的流逝,情況發生了變化,我們不止討論五月天,我們還會分享生活中發生的事情,我無法抑制這種衝動,晚上睡覺都想著跟她說幾句話。

後來我甚至覺得五月天挺好聽的,聽陳信巨集唱歌我會流眼淚,抱著枕頭哭,心裡想的是“好喜歡她啊”。

如果你開始在網上跟人分享生活,你就要警惕了,你可能已經愛上ta了。

網戀的一個普遍特徵就是通過分享各自的生活以達到消除時空隔閡的目的,讓兩個人的現實生活產生交集,比如“老婆你在幹嘛”“老公我剛健身去了”,是的,沒多久我們就互稱老公老婆,現在說出來我都有點肉麻,但愛情是不講道理的,我對她產生了強烈的依賴,當然由於覺得老公老婆太肉麻,我改成說寶貝,後來變成了bb。

認識半年後,我們已經發展到在路上看到一條狗都要拍照發給對方的地步了,她一個小時不回覆我我就會傷心難過。當時室友是這麼形容我的,渾身上下充滿了戀愛的酸臭味,捧著手機像一條狗。

現在我就不會這樣了,會覺得無聊,幼稚,但同時我覺得這種無論發生什麼都要告訴對方的行為是生命中寶貴的體驗,這種熾熱的情感只在年輕時存在。

#2

網戀,自然要提到奔現,那年情人節,戀人們在街上摟摟抱抱,宿舍樓下垃圾堆前都有人忘情擁吻,而我和茜茜只能捧著手機說“我好想你”。

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我說:“我去找你玩吧。”

她遲疑了一下,連發幾個問號,我以為沒戲了,她卻說:“你怎麼不早說,我都等多久了。”

其實提出見面之前我也猶豫了很久,畢竟,我是個肥宅理科男啊,平平無奇,沒有特點,長得不好看,媽的哭了。但是最終,想見面的強烈願望戰勝了我的臉,為了愛情我臉都不要了。

我訂了五月天的演唱會門票,沒錯,一個B鬥士要和網戀女友去看五月天了。見面前一個月,我欺騙自己,每天只吃一頓飯,以為可以瘦下來。最終瘦了1.5斤。我還買了一套新衣服,加大款,xxxl,但我覺得自己變帥了。

然後就是見面了,在車站,我遠遠就看到了她,雖然我們沒有見過,但我知道那個就是她,這是一種難以言表的直覺,如果你愛上誰,你也會體會到的。

我假裝沒有看到她,我感到緊張和窘迫,一瞬間我甚至覺得我不應該出現在這裡,網戀都是虛假的,現實中不會有人喜歡我的。

但是她發現了我,向我走來,我故意背對著她,我好慫啊,然後她敲了敲我的腦袋,說我呆瓜。

接下來的路程中她沒有說話,我也沒有開口,我心中想的是“我是不是見光死了?”在去演唱會現場之前我們一路尬聊,全然沒有在手機上聊天的熟悉感,親暱感。我知道我是見光死了,肥宅就不應該對現實有所幻想。

不過一切的隔閡與不安都在晚上的演唱會之後煙消雲散了,我,一個B鬥士,居然拿著熒光棒在五月天演唱會上蹦蹦跳跳,開啟手機給戀人打電話,戀人就在身邊,媽的我好幸福。

我愛五月天。

#3

後來的故事跟所有愛情故事一樣。

網戀奔現之後,運氣好沒有見光死的話,即轉變成為異地。俗話說得好,不出三個月肯定分手,兩人異地,四人開心。(霧)

大學畢業後我找工作,茜茜出國讀研,我們再次回到了網戀的狀態,但由於時差,經常是我醒著她在睡覺,她睡覺我醒著,並且我們好像失去了共同話題,她講的那些國外校園生活我不感興趣,我講的工作故事,也實在是無聊。

於是我們分手了。

嗯,這是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網戀故事,世界上每天都在發生這樣的事情。

有朋友質疑過我,說“你們有共同生活經歷嗎?你們一起逛過超市做過飯嗎?你們待在一起的時間是不是還不到三百個小時?網戀根本就不靠譜好嘛。”

搞得我很不好意思,不過經過深入的思考,我想明白了。

什麼是網戀?我覺得是和對方通過網際網路認識,然後線上上交流中產生了感情的聯結,產生了愛意,奔現不奔現都無所謂了。

網戀是上天送給我們這種生活中平平無奇靠自己幾乎不可能收穫愛情的普通人的禮物,我們可以在網上通過展示自身興趣愛好、人格魅力等玄學範疇內的特質來找尋真愛,這感情無關物質,更顯純粹。(哭了)

網戀靠譜嗎?這要看情況,網戀有風險(被騙錢,被騙炮,被騙感情,遇到壞人),網路是虛擬的,但是感情是真的。

9102年了,霓虹廢宅都跟虛擬偶像結婚了,愛情的定義也應該寬泛些了。

每當回想我的第一次網戀,我總是會想到一句詩。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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