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電(記者陳晨)記者29日下午從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北京搜狗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訴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三六零軟體(北京)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北京奇虎公司停止使用360防毒軟體、360安全衛士軟體對北京搜狗公司的搜狗瀏覽器預設設定實施篡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其網站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賠償包括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費用損失100萬元。
西安中院受理該案後,奇虎科技公司、奇虎軟體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異議,被西安中院裁定駁回。奇虎科技公司、奇虎軟體公司提出上訴,陝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審查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之後,西安中院多次組織雙方調解未果。
西安中院審理認為,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守公平競爭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並不得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網際網路行業作為市場經營主體,網路服務提供者在經營網際網路產品或服務時,同樣應該遵守上述基本原則。本案原告、被告的訴訟主體適格。被告向原告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