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讓谷歌賺了210億美元 啟用超30億部手機

佚名發表於2016-05-12

Android讓谷歌賺了210億美元 啟用超30億部<a href=/mobile/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手機</a>
Android

據外電報導,甲骨文的辯護律師週二向陪審團表示,谷歌已透過全球啟用的超過30億部Android智慧手機,獲取了420億美元營收,以及210億美元的淨利潤。

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一陪審團週二開始對甲骨文訴谷歌Android系統侵權案進行復審。甲骨文辯護律師彼得・比克斯(Peter Bicks)指出,每一部啟用的Android手機都使用了未經授權的甲骨文Java程式語言。甲骨文希望獲得總共高達93億美元的賠償。

比克斯向陪審團表示,“谷歌的捷徑以甲骨文的利益為代價。當谷歌這樣做時,這家公司違背了最基本的原則--任何企業不能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用於盈利。這就是本案的關鍵環節。谷歌使用了甲骨文的專利技術,也帶走了甲骨文的機會。這就是我現在我要對你們講的事情。”

如果甲骨文在本案中獲勝,這將是美國曆史中最大的陪審團裁決案之一。此外,本案也將對如何保護軟體、以及軟體授權問題產生深遠的影響。

由8名婦女和2名男士組成的陪審團,正在對谷歌2006年開發Android作業系統時,是否未經准許侵犯甲骨文的專利權使用Java程式碼進行調查。目前,全球80%的移動裝置均使用Android作業系統。週二的證人包括了出庭作證的谷歌母公司Alphabet董事會主席埃裡克・施密特(Eric Schmidt)。除此之外,包括甲骨文創始人拉里・埃裡森(Larry Ellison),以及該公司聯席執行長薩弗拉・卡茲(Safra Catz),以及Alphabet執行長拉里・佩奇(Larry Page)。

二次審判

這也是陪審團對本案的第二次審判。2010年以來,甲骨文與谷歌一直圍繞Android是否侵犯Java的部分專利技術而對薄公堂。Java是由甲骨文收購而來的一種程式語言。甲骨文在2009年收購Sun,並因此獲得了Java的專利權。這樁訴訟案對連線程式和作業系統的計算機語言--也就是應用程式介面--是否能申報版權保護的問題進行了檢查。

在甲骨文獲得Java專利權之前,該公司在Android中使用它近三年時間。2010年5月,谷歌與埃裡森就Android建立“商業關係”的談判破裂,甲骨文隨即起訴了谷歌。谷歌方面認為,該公司編寫了開發Android的原始碼。該公司在提交給法庭的檔案中稱,它使用Sun“自有、開放的”Java程式語言,抄襲的僅僅是與37個Java應用程式介面相關的標籤。

2012年的陪審團曾得出谷歌侵犯甲骨文專利的結論,但法官隨後裁決Android沒有侵權。陪審團在此次審判中將決定谷歌是否未經甲骨文的同意使用了Java。谷歌曾辯解稱自己獲得了甲骨文的准許,原因是公司對使用的一些程式碼進行了調整,增加了新內容,而不只是抄襲甲骨文的原始碼。美國最高法院在去年拒絕干預此案,這也讓聯邦上訴法庭作出了爭論中的Java程式碼屬於專利權,為本案進行新一輪審理做好了準備。

比克斯向陪審團表示,應用程式介面是“讓Java變得無價的核心”,是能夠被用於編寫應用和程式的“預編碼束”。 他表示,儘管Sun在甲骨文收購該公司之前使用“開源”語言編寫了Java,但是使用程式碼和改變程式碼都需要獲得Sun的許可。

谷歌辯護律師羅伯特・範-奈斯特(Robert Van Nest)向陪審團表示,Java是“開發程式語言,可供所有人免費使用。”他還解釋了谷歌如何使用應用程式介面把程式碼轉變為新程式碼。他說,從法律角度考慮,這是合法的,因為它並沒有簡單的進行抄襲。範-奈斯特說,“Android只是用全新的方式使用Java應用程式介面的品牌。”

維拉諾瓦大學法學院教授邁克爾・瑞奇(Michael Risch)表示,雙方在新一輪審判中均面臨一定的風險。他說,谷歌將很難證明該公司公平的使用甲骨文的專利。不過他也認為,甲骨文將很難把該公司的損失與Android利潤聯席在一起。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