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方便也危險

Open寶寶發表於2022-04-28

近年來,微信等網路社交媒體洩密案件呈高發態勢,嚴重危害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安全。由於微信複製、轉發資訊便捷,一旦洩密,資訊傳播速度快、擴散範圍廣,極易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危害。

  涉密人員劉某參加單位集中學習期間,向同事鄒某透露正在閱讀一涉密檔案,鄒某向劉某詢問檔案內容。劉某雖意識到檔案涉密,但心存僥倖,用手機拍攝檔案內容,透過微信發給了鄒某。鄒某隨即轉發給好友和微信群,迅速導致該檔案大範圍傳播擴散,造成嚴重洩密。案發後,劉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調離涉密崗位;鄒某受到撤職處分。

微信等社交媒體洩密違規行為主要表現:

   透過微信、微信群等網路社交媒體儲存、處理、傳輸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透過微信圖文識別小程式等掃描處理涉及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內容。

  微信洩密違規行為,本質是在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訊中傳遞國家秘密,違反了《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條和《工作秘密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防範措施

   使用微信時,應當關閉位置顯示、 搖一搖 等功能,不隨意在朋友圈釋出與崗位、工作相關資訊,不用微信談論工作,嚴禁傳遞涉密敏感資訊。

   微信群組管理。堅持 非必要不建立 原則,嚴控工作群數量,落實審批建群、規範群名、建檔備查等工作。

  堅持 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 原則,明確群內保密要求、驗證成員身份、提醒監督群內資訊釋出情況。

  堅持全程管控原則,定期檢查微信工作群管理情況,及時解散殭屍群、臨時群、專項工作群。

單位要加強保密宣傳教育,把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到每一個人。領導幹部要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做到經常提醒,幹部職工不僅要保證自己不使用微信傳密,發現此類情況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使用相關管理程式 進行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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