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搞錯了!比特幣、萊特幣它們都只是數字資產,而非數字貨幣

weixin_34337265發表於2017-07-24

對於幣圈新人,對這個遠看高大上,近看黑科技感十足的領域,各種陌生的概念、名詞充斥,筆者剛開始也是一臉懵逼。可是,即使如此,也要保持微笑,畢竟事關飯碗,於是從最基礎的概念開始梳理。

在搜尋資料的過程中,發現在各種各樣的討論中,很多人對於數字貨幣、數字資產、虛擬貨幣的認識比較籠統模糊,一般媒體籠統稱之為數字貨幣或許無可厚非,可WeQuant微寬網作為專業的數字資產量化交易平臺,認為有必要區分數字貨幣、數字資產、虛擬貨幣這些概念,討論數字貨幣的內涵到底是什麼。在此基礎上,再分析數字貨幣、數字資產的發展趨勢和交易策略才更明確。

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貨幣的契約本質決定貨幣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其基本職能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一般等價物。——摘自百度百科

法定貨幣:是指不代表實質商品或貨物,發行者亦沒有將貨幣兌現為實物義務;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為合法通貨的貨幣。法定貨幣的價值來自擁有者相信貨幣將來能維持其購買力。貨幣本身並無內在價值,也就是說,當紙幣產生之後,法定貨幣實質上就是法律規定的可以流通的紙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管理人民幣的主管機關,負責人民幣的設計、印製和發行。——摘自百度百科

電子貨幣:實際上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存在狀態是無形的,我們討論的狹義層面的虛擬貨幣與電子貨幣最重要的區別就是發行者的不同。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遊戲幣等、Q幣、點券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裡流通。

數字貨幣:應用了區塊鏈等最新數字網路技術的數字貨幣,具有分散式記賬、獨特加密技術、去中心化結算等特點。當然,具有這些特點的數字化工具要成為主權化的貨幣或者法定貨幣,還必須獲得國家信用的支撐。

所以,數字貨幣必須是貨幣;而貨幣在當今社會制度下還必須是主權貨幣或者法定貨幣。其次,數字貨幣必須具備貨幣的基本屬性和主要職能。

央行在發行數字貨幣方面取得了新進展。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臺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臺試執行,春節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在全球範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

所以,對照貨幣的內涵,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只能是一種“數字產品”。如果這些數字產品引起投資者關注,其交易形成一定的規模,具有了一定的投融資功能,那就是“數字資產”,即數字化的金融資產,但不是數字貨幣。

真正的數字貨幣,應是法定貨幣與分散式記賬、加密技術、去中心化結算這些數字網路技術結合之後的數字化法定貨幣。

數字資產:百度百科給的定義是:數字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以電子資料的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處在生產過程中的非貨幣性資產。

數字資產與數字貨幣的區別在於,數字貨幣有可能取代有形貨幣,而數字資產只是經濟體的一部分。

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完全由貨幣當局控制。可是目前很地方還是將比特幣等數字資產成為“虛擬貨幣”或“數字貨幣”廣義上講, 非真實的貨幣都能稱為“虛擬貨幣”而比特幣等數字資產也常被認為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無論怎麼稱呼,自己對每種貨幣或者資產形式的概念明確即可,現在市場對這些概念並沒有官方的精確定義,筆者解釋的內涵外延是為了釐清這些概念便於理解,也並不一定精準,僅供參考。

然而可以看到的是,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數字資產受到大量的投資者關注,交易已成規模。傳統的交易方式已經越來越不足以滿足大家對投資交易方式的需求,數字資產量化交易成為數字資產領域新興的交易方式,那些在傳統行業的量化策略,在數字資產領域跑得非常有效,利用好一些數字資產量化平臺比如WeQuant微寬網是很不錯的選擇。

參考資料:

http://www.sohu.com/a/158245225_119707

https://baike.baidu.com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5,20170328724061082.html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