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翻譯自 Making your iOS application easy to read with these simple steps.
優秀的程式設計師會用盡可能簡單的方式來解釋他們的程式碼,即使是物理學家都可以用一張白紙和一隻鉛筆來解釋蟲洞,我們又何嘗不可?
我會盡可能讓程式碼寫地簡單、易讀,包括選擇合適的變數名、使用編碼規範(code conventions)等等,但還是缺了點東西,理解程式碼不應該是去理解“如何”實現的,而是要理解想要“達成”什麼。
甚至可以說要讓讀程式碼像讀小說一樣,而不是一大堆程式碼。
下面討論三大主題:
問題
閱讀其他人的程式碼可能會非常折磨,如果不提供合適的上下文,我們會迷失在尋找某個函式或屬性的意義中。
建議
不論是二進位制語言、低階語言還是高階語言,語法都在變得越來越友好,以便吸引更多開發者。而隨著語法變得更接近英語,我們的程式碼也應該簡明扼要、不言自明。
結果
寫出良好的程式碼,讀起來像小說一樣,容易閱讀和理解(即使沒有給出上下文)。
函式命名
正確的方式是:
我們寫函式時都會假設閱讀它的人擁有足夠的上下文,能夠理解函式想實現什麼。用模糊的含義來命名函式,例如“handleRedView()”會引起很多問題,”RedView”是啥?這個函式主要是想幹啥?
所以在某些情況下函式的用途會很模糊,如果沒有提供足夠的上下文,閱讀起來會非常困難
我們可以把函式的用途分為四類:
- 通知(Informer)函式
- 管理(Management)函式
- 路由(Router)函式
- 執行(Execution)函式
1. 通知函式
通常會觸發路由/管理函式,例子如下:
delegate.dataHasUpdated()
func dataHasUpdated()
{
//通知某事的發生
}
// 通知函式
override func engineStarted()
{
super.engineStarted()
handleCarStarted()
}
複製程式碼
回撥函式,通知某事已經/即將發生,並給機會進行響應。
大部分情況下用於被代理(delegate)觸發的操作,或是通知(notification)處理函式。
2. 管理函式
用於聯合多個函式以實現更高階的用途,不需要依賴引數,block 中的所有程式碼都會執行。
// 管理函式
func handleCarStarted()
{
turnLights(on: true)
turnAC(on: true)
}
複製程式碼
上面的函式包含所有需要的資訊,汽車啟動時執行這些函式,此時我們不關注這是“如何”實現的,而是關注它做了“什麼”。
3. 路由函式
用於聯合多個函式以實現更高階的用途,需要依賴一些引數,只在我們想執行的時候才執行。
// 路由函式
private func turnLights(on shouldTurnLightsOn: Bool)
{
if shouldTurnLightsOn
{
turnExteriorLightsOn()
checkForBurnedBulbs()
}
else { turnExteriorLightsOff() }
如果 if 語句只執行一件事,我喜歡把 "if" "else" 和執行語句寫在同一行,這樣程式碼讀起來會更流暢。
複製程式碼
路由函式通常同於指向執行函式,但在某些情況下,如果邏輯程式碼不超過一行,也可以包含自己的邏輯。
4. 執行函式
函式名字的具體實現。
// 執行函式
private func turnExteriorLightsOn()
{
leftFrontLight.isOn = true
rightFrontLight.isOn = true
leftBackLight.isOn = true
rightBackLight.isOn = true
}
private func checkForBurnedBulbs()
{
for lightBulb in bulbs where !lightBulb.isUseable
{
Dashboard.(errorType: .lights)
break
}
}
複製程式碼
這樣就能寫出一個乾淨、簡短的類,可讀性強,容易維護。
* 謹記一項原則,每個函式都應該只有一個責任。
避免在函式名稱裡使用”and“: playAndMinimize() loadAndPlay() 這個壞習慣會打破單一責任原則,寫出能夠適應兩種情況的程式碼。
避免在函式名稱裡進行猜測: moveRedViewIfNeeded() 上面的例子會導致後面的程式設計師必須深入此函式,才能理解觸發移動 Red View 的時機,這樣不夠清晰。
不,layoutIfNeeded() 並不屬於這種情況,因為我們知道如果某個 view 的 setNeedDisplay 為 true,就應該重新佈局。這種情況在 Swift 語言裡很普遍,因為函式基本上都是應用私有的。
注
談及程式碼可讀性,我首先會想到編碼規範(code convention),它們被普遍接受、應用廣泛,但使用編碼規範並不一定會提升程式碼質量,雖然有跨應用性但可讀性更差。
”is“字首應該用於布林型變數和方法,以便解釋返回值是布林型別的。#編碼規範
既然”if“語句總是用於布林值,那還有必要給每個布林屬性都加上”is“嗎?為什麼蘋果要把 Swift 語法從 view.hidden 改成 view.isHidden?我只能想到一種答案……因為**“if view.isHidden”**看起來更自然。
嘗試以以下原則使用“is”字首:
- 如果類的某個布林屬性/方法用於該類(公開)的例項,就有正當理由使用“is”字首。
public var isHidden: Bool
{
return alpha == 0.0
}
if containerView.isHidden
複製程式碼
- 如果布林屬性在類內部(私有)使用,字首就是多餘的。
private var positionedVerticaly: Bool
{
return view.frame.width/2 == centerX
}
if positionedVerticaly
if positionedVerticaly && positionedHorizontally
VS
if isPositionedVerticaly
if isPositionedVerticaly && isPositionedHorizontally
複製程式碼
- 如果布林型屬性/方法同時被私有和公開使用,那麼應該用計算屬性來返回該私有屬性值。
public var isPositionedVerticaly: Bool
{
return positionedVerticaly
}
if containerView.isPositionedVerticaly
複製程式碼
雖然用私有 set 並公開使用該屬性也是可以的,但上面這種方式可以實現封裝(encapsulation)。
封裝用於隱藏類中結構化資料物件的值或狀態,防止未授權方直接訪問。
那如果不是自己直接處理的布林型,如果如何命名呢?
private var playerIsPlaying: Bool
private var gridConstraintIsEnabled()
“is” 需要指向某個東西:view.isHidden, “is”指向 view。上面的例子裡使用了此原則,playerIsPlaying,“is”指向 player。
謹記:開發者通常會在閱讀屬性宣告之前先閱讀函式內部的程式碼,嘗試搞明白這些屬性的用途。
/if playerIsPlaying { }/ 對比 /if isPlayerIsPlaying {}/
複製程式碼
哪個更自然?我想你已經有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