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黑客組團作案 盜取網路平臺金額高達250萬元

Editor發表於2019-08-13

正義網紹興8月12日電(通訊員李若純)小文出生於1999年,生活中的他是一個普通在校學生,但在網路上的他卻是一名代號為“星”的網路黑客。據小文自述,起初他在網上自學黑客技術是出於個人愛好,隨著自身技術的提升,便加入了黑客的圈子,在圈子裡大家一起分享新技術、測試各個網站的漏洞,也正因此開始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2018年8月下旬,黑客群裡一名叫“未步”的黑客私聊小文,說江蘇一個網站的平臺發現提現漏洞。小文心領神會,這在黑客圈中是心照不宣的事——發現漏洞一方提供網站地址,買方攻擊成功後要給予賣方好處費,俗稱“賣漏洞”。 


小文雖然年紀小,但是技術操作熟練。在找到“未步”提供的網站後,小文直接進入兌換頁面,利用“fiddler”抓包工具攔截資料將顯示的付款金額改成負數,通過邏輯思維的漏洞,小文讓自己賬戶裡的錢多起來,用於兌換各種話費充值卡、油卡等物品。前後不到一小時,小文就從該網站竊取了169萬元的財物,事後小文拿了12萬元用於向“未步”表達謝意。 


2018年11月初,小文從一個網友處瞭解到位於紹興的一個遊戲交易平臺有提現漏洞,其測試後以4000元的價格將該漏洞賣給了一名叫“黎明”的黑客,對方於當日在該遊戲平臺惡意提現8萬餘元。隨後,該平臺發現異常立即報警。 


到案後,小文主動供述了自己多起犯罪事實,並配合司法機關偵查。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黑客盜竊呈現出三大鮮明特徵:一是作案時間短,涉案金額巨大。本案因紹興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報案而案發,該公司從發現異常到修補漏洞僅數小時,期間平臺就被盜取13餘萬元。本案的其他被害企業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如杭州某平臺在2小時內被黑客刷取積分兌換禮品40餘萬元,另一網站平臺被多名黑客同時攻擊幾小時內損失400餘萬元。 二是犯罪年輕化,作案手法同一;三是網路馬甲多,資金流向複雜。網路時代對司法機關辦案提出了新的挑戰,黑客間彼此不知道真實姓名只知道代號,黑客作案時不用自己的支付寶賬號銀行卡而是在網上買他人賬戶,黑客在網咖就可以隨意攻擊全國各地甚至全世界的平臺。除此之外,掌握了技術性手段的黑客比一般罪犯更小心謹慎,他們將盜取的資金轉入他人賬戶、網路賭博平臺、遊戲平臺等進行洗錢,最後悄無聲息流回自己的賬戶進行揮霍。 


針對上述特點,承辦檢察官在本案辦理過程中,注重審查客觀證據,讓客觀證據形成證據鏈,同時兼顧法制教育,秉持“教育為主,感化為輔”的原則,讓犯罪嫌疑人積極退賠贓款並供述其他犯罪事實與同夥。最後,承辦檢察官對已查明的上虞、杭州、江蘇、北京等地的犯罪事實合併起訴,以此對躲在網路背後的黑客敲響警鐘。 


2019年8月12日,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檢察院對小文等4名網路黑客以盜竊罪起訴至區法院,涉案金額高達250餘萬元。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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