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使用網路維護資訊保安

知與誰同發表於2017-07-04

今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生效。即日起我國網路安全工作有了基礎性的法律框架,網路運營與管理有了更具體的法律制約,中國資訊保安領域進入新的時代。

這是一個風起雲湧、瞬息萬變的時代。短短20年,我國網際網路從僅64Kbps的網速快速提高到如今70Gbps的網速,並參與到5G國際標準的制訂中。高速發展的網際網路帶給人們便利生活、愉悅心情的同時,網路欺詐、謠言、色情等不良資訊也在困擾著網民,更甚者,網路資訊的不安全還嚴重威脅著個人、企業和國家的利益。

網路比我們想象的要危險、複雜得多。2016年一項調查顯示,2014年到2016年間,我國內地和香港一些公司探測到的網路攻擊數量平均增長了969%,在接受調查的440家中國公司中,每家公司日均遭受攻擊超過7次。個人資訊洩露更是“家常便飯”。《網路安全法》的出臺,打響了整治網路亂象的開頭炮。

揭開“黑惡勢力”面紗,實名制讓散播不良資訊者無處遁形。“你不知道你的螢幕對面是坐著一個人還是一條狗”,網路的虛擬性讓一些網民產生了戴上面紗似的安全感,肆無忌憚地傳播不當言論。長此以往,網路空間必然烏煙瘴氣。以微博為例,熱門評論中的回覆有許多人在賣片、傳播色情。有趣的是,由此還產生了一句“金句”:你先好好反思下為什麼會被賣片的盯上。要知道,“凡經過必留痕”,網路實名制一定程度上將會給這種亂象套一個“緊箍”,散播不良資訊者的身份將一覽無遺。近期,造謠者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新聞屢屢見諸媒體,可見實名制的“追溯能力”。

與此相對應,《網路安全法》還是保護公民個人資訊的安全傘。現在,每個人的手機上會多多少少安裝數目不等的不同APP,比如,共享單車軟體、外賣軟體、支付軟體……這些APP的安全係數你是否考慮過,個人資訊是否會因為它們被“出賣”?即使沒有APP,這樣的情況不少人也遇見過:剛買了新車,保險公司的電話便接連不斷;百度上搜一搜買房的資訊,售樓小姐便打電話來問您是否有買房傾向……個人資訊就在不知不覺中被他人“盡在掌握”。

針對這個問題,《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不得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資訊;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這在法律層面規定了個人資訊保護的基本原則,不僅保障了網民在網路空間的利益,也能有效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和安全。

不過,立法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確保網路安全,最重要的還是多方協作,共同維護網路空間秩序。作為網民,我們應做且能做到的是文明上網、依法上網,不在網路上釋出、傳播違法違規的內容,不信謠不傳謠,對破壞網路秩序的網路資訊“零容忍”。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