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掌握所有的程式語言

王垠發表於2017-07-07

文/王垠

對的,我這裡要講的不是如何掌握一種程式語言,而是所有的……

很多程式設計初學者至今還在給我寫信請教,問我該學習什麼程式語言,怎麼學習。由於我知道標題問題的答案,所以總感覺這個問題是如此“低階”,一直沒來得及回覆 : P 可是逐漸的,我發現原來不只是小白們有這個問題,就連美國大公司的很多資深工程師,其實也沒搞明白。

今天休閒活動進入第二個星期,稍微閒下來一點,我想來統一回答一下這個擱置已久的“初級問題”。這個話題貌似曾經寫過,然而現在我想把它重新寫一遍。因為通過跟很多人的交流,我對自己頭腦中的(未轉化為語言的)想法,有了更精確的表達。

如果你存在以下的種種困惑,那麼這篇文章也許會對你有所幫助:

  1. 你是程式設計初學者,不知道該選擇什麼程式語言來入門。
  2. 你是資深的程式設計師或者團隊領導,對新出現的種種語言感到困惑,不知道該“投資”哪種語言。
  3. 你的團隊為使用哪種程式語言爭論不休,發生各種宗教鬥爭。
  4. 你追逐潮流採用了某種時髦的語言,結果兩個月之後發現深陷泥潭,痛苦不堪……

雖然我已經不再過問這些世事,然而無可置疑的現實是,程式語言仍然是很重要的話題,這個情況短時間內不會改變。程式設計師的崗位往往會要求熟悉某些語言,甚至某些奇葩的公司要求你“深入理解 OOP 或者 FP 設計模式”。對於在職的程式設計師,程式語言至今仍然是可以爭得面紅耳赤的宗教話題。它的宗教性之強,以至於我在批評和調侃某些語言(比如 Go 語言)的時候,有些人會本能地以為我是另外一種語言(比如 Java)的粉絲。

顯然我不可能是任何一種語言的粉絲,我甚至不是 Yin 語言的粉絲 ; ) 對於任何從沒見過的語言,我都是直接拿起來就用,而不需要經過學習的過程。看了這篇文章,也許你會明白我為什麼可以達到這個效果。理解了這裡面的東西,每個程式設計師都應該可以做到這一點。嗯,但願吧。

重視語言特性,而不是語言

很多人在乎自己或者別人是否“會”某種語言,對“發明”了某種語言的人倍加崇拜,為各種語言的孰優孰劣爭得面紅耳赤。這些問題對於我來說都是不存在的。雖然我寫文章批評過不少語言的缺陷,在實際工作中我卻很少跟人爭論這些。如果有其它人在我身邊爭論,我甚至會戴上耳機,都懶得聽他們說什麼 ; ) 為什麼呢?我發現歸根結底的原因,是因為我重視的是“語言特性”,而不是整個的“語言”。我能用任何語言寫出不錯的程式碼,就算再糟糕的語言也差不了多少。

任何一種“語言”,都是各種“語言特性”的組合。打個比方吧,一個程式語言就像一臺電腦。它的牌子可能叫“聯想”,或者“IBM”,或者“Dell”,或者“蘋果”。那麼,你可以說蘋果一定比 IBM 好嗎?你不能。你得看看它裡面裝的是什麼型號的處理器,有多少個核,主頻多少,有多少 L1 cache,L2 cache……,有多少記憶體和硬碟,顯示器解析度有多大,顯示卡是什麼 GPU,網路卡速度,等等各種“配置”。有時候你還得看各個元件之間的相容性。

這些配置對應到程式語言裡面,就是所謂“語言特性”。舉一些語言特性的例子:

  • 變數定義
  • 算術運算
  • for 迴圈語句,while 迴圈語句
  • 函式定義,函式呼叫
  • 遞迴
  • 靜態型別系統
  • 型別推導
  • lambda 函式
  • 物件導向
  • 垃圾回收
  • 指標算術
  • goto 語句

這些語言特性,就像你在選擇一臺電腦的時候,看它裡面是什麼配置。選電腦的時候,沒有人會說 Dell 一定是最好的,他們只會說這個型號裡面裝的是 Intel 的 i7 處理器,這個比 i5 的好,DDR3 的記憶體比 DDR2 的快這麼多,SSD 比磁碟快很多,ATI 的顯示卡是垃圾…… 如此等等。

程式語言也是一樣的道理。對於初學者來說,其實沒必要糾結到底要先學哪一種語言,再學哪一種。曾經有人給我發信問這種問題,糾結了好幾個星期,結果一個語言都還沒開始學。有這糾結的時間,其實都可以把他糾結過的語言全部掌握了。

初學者往往不理解,每一種語言裡面必然有一套“通用”的特性。比如變數,函式,整數和浮點數運算,等等。這些是每個通用程式語言裡面都必須有的,一個都不能少。你只要通過“某種語言”學會了這些特性,掌握這些特性的根本概念,就能隨時把這些知識應用到任何其它語言。你為此投入的時間基本不會浪費。所以初學者糾結要“先學哪種語言”,這種時間花的很不值得,還不如隨便挑一個語言,跳進去。

很多初學者不瞭解,一個高明的程式設計師如果開始用一種新的程式語言,他往往不是去看這個語言的大部頭手冊或者書籍,而是先有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手頭有了問題,他可以用兩分鐘瀏覽一下這語言的手冊,看看這語言大概長什麼樣。然後,他直接拿起一段例子程式碼來開始修改搗鼓,想法把這程式碼改成自己正想解決的問題。在這個簡短的過程中,他很快的掌握了這個語言,並用它表達出心裡的想法。

在這個過程中,隨著需求的出現,他可能會問這樣的問題:

  • 這個語言的“變數定義”是什麼語法,需要“宣告型別”嗎,還是可以用“型別推導”?
  • 它的“型別”是什麼語法?是否支援“泛型”?泛型的 “variance” 如何表達?
  • 這個語言的“函式”是什麼語法,“函式呼叫”是什麼語法,可否使用“預設引數”?
  • ……

注意到了嗎?上面每一個引號裡面的內容,都是一種語言特性(或者叫概念)。這些概念可以存在於任何的語言裡面,雖然語法可能不一樣,它們的本質都是一樣的。比如,有些語言的引數型別寫在變數前面,有些寫在後面,有些中間隔了一個冒號,有些沒有。

這些實際問題都是隨著寫實際的程式碼,解決手頭的問題,自然而然帶出來的,而不是一開頭就抱著語言手冊看得仔仔細細。因為掌握了語言特性的人都知道,自己需要的特性,在任何語言裡面一定有對應的表達方式。如果沒有直接的方式表達,那麼一定有某種“繞過方式”。如果有直接的表達方式,那麼它只是語法稍微有所不同而已。所以,他是帶著問題找特性,就像查字典一樣,而不是被淹沒於大部頭的手冊裡面,昏昏欲睡一個月才開始寫程式碼。

掌握了通用的語言特性,剩下的就只剩某些語言“特有”的特性了。研究語言的人都知道,要設計出新的,好的,無害的特性,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一般說來,一種好的語言,它所特有的新特性,終究不會超過一兩種。如果有個語言號稱自己有超過 5 種新特性,那你就得小心了,因為它們帶來的和可能不是優勢,而是災難!

同樣的道理,最好的語言研究者,往往不是某種語言的設計者,而是某種關鍵語言特性的設計者(或者支持者)。舉個例子,著名的電腦科學家 Dijkstra 就是“遞迴”的強烈支持者。現在的語言裡面都有遞迴,然而你可能不知道,早期的程式語言是不支援遞迴的。直到 Dijkstra 強烈要求 Algol 60 委員會加入對遞迴的支援,這個局面才改變了。Tony Hoare 也是語言特性設計者。他設計了幾個重要的語言特性,卻沒有設計過任何語言。另外大家不要忘了,有個語言專家叫王垠,他是早期 union type 的支持者和實現者,也是 checked exception 特性的支持者,他在自己的博文裡指出了 checked exception 和 union type 之間的關係 : P

很多人盲目的崇拜語言設計者,只要聽到有人設計(或者美其民曰“發明”)了一個語言,就熱血沸騰,佩服的五體投地。他們卻沒有理解,其實所有的程式語言,不過是像 Dell,聯想一樣的“組裝機”。語言特性的設計者,才是像 Intel,AMD,ARM,Qualcomm 那樣核心技術的創造者。

合理的入門語言

所以初學者要想事半功倍,就應該從一種“合理”的,沒有明顯嚴重問題的語言出發,掌握最關鍵的語言特性,然後由此把這些概念應用到其它語言。哪些是合理的入門語言呢?我個人覺得這些語言都可以用來入門:

  • Scheme
  • C
  • Java
  • Python
  • JavaScript

那麼相比之下,我不推薦用哪些語言入門呢?

  • Shell
  • PowerShell
  • AWK
  • Perl
  • PHP
  • Basic
  • Go

總的說來,你不應該使用所謂“指令碼語言”作為入門語言,特別是那些源於早期 Unix 系統的指令碼語言工具。PowerShell 雖然比 Unix 的 Shell 有所進步,然而它仍然沒有擺脫指令碼語言的根本問題——他們的設計者不知道他們自己在幹什麼 : P

採用指令碼語言學程式設計,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使得學習者抓不住關鍵。指令碼語言往往把一些系統工具性質的東西(比如正規表示式,Web 概念)加入到語法裡面,導致初學者為它們浪費太多時間,卻沒有理解程式設計最關鍵的概念:變數,函式,遞迴,型別……

不推薦 Go 語言的原因類似,雖然 Go 語言不算指令碼語言,然而他的設計者顯然不明白自己在幹什麼。所以使用 Go 語言來學程式設計,你不能專注於最關鍵,最好的語言特性。

掌握關鍵語言特性,忽略次要特性

為了達到我之前提到的融會貫通,一通百通的效果,初學者應該專注於語言裡面最關鍵的特性,而不是被次要的內容分心。我發現很多程式設計培訓班和野雞大學的程式設計入門課,往往一來就教學生如何使用 printf 列印“Hello World!”,進而要他們記憶 printf 的各種“格式字元”的意義,要他們實現各種複雜格式的列印輸出,甚至要求列印到文字檔案裡,然後再讀出來……

可是殊不知,這種輸出輸入操作其實根本不算是語言的一部分,而且對於掌握程式設計的核心概念來說,都是次要的。有些人的 Java 課程進行了好幾個星期,居然還在佈置各種 printf 的作業。學生寫出幾百行的 printf,卻不理解變數和函式是什麼,甚至連算術語句和迴圈語句都不知道怎麼用!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初學者感覺程式設計很難,我連 %d%f%.2f 的含義都記不住,還怎麼學程式設計!

然而這些野雞大學的“教授”頭銜是如此的洗腦,以至於被他們教過的學生(比如我女朋友)到我這裡請教,居然罵我淨教一些沒用的東西,學了連 printf 的作業都沒法完成 : P 你別跟我講 for 迴圈,函式什麼的了…… 可不可以等幾個月,等我背熟了 printf 的用法再學那些啊?

所以你就發現一旦被壞老師教過,這個程式設計師基本就毀了。就算遇到好的老師,她也很難糾正過來。

自己動手實現語言特性

在基本學會了各種語言特性,能用它們來寫程式碼之後,下一步的進階就是去實現它們。只有實現了各種語言特性,你才能完完全全的擁有它們,成為它們的主人。否則你就只是它們的使用者,你會永遠做語言創造者們的僕人。

有個大師說得好,完全理解一種語言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動手實現它,也就是自己寫一個直譯器來實現它的語義。但我覺得這句話應該稍微修改一下:完全理解一種“語言特性”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親自實現它。

注意我在這裡把“語言”改為了“語言特性”。你並不需要實現整個語言來達到這個目的,因為我們最終使用的是語言特性。只要你自己實現了一種語言特性,你就能理解這個特性在任何語言裡的實現方式和用法。

舉個例子,學習 SICP 的時候,大家都會親自用 Scheme 實現一個物件導向系統。用 Scheme 實現的物件導向系統,跟 Java,C++,Python 之類的語言語法相去甚遠,然而它卻能幫助你理解任何這些 OOP 語言裡面的“物件導向”這一概念,它甚至能幫助你理解各種物件導向實現的差異。

這種效果是你直接學習 OOP 語言得不到的,因為在學習 Java,C++,Python 之類語言的時候,你只是一個使用者,而用 Scheme 自己動手實現了 OO 系統之後,你成為了一個創造者。

類似的特性還包括型別推導,型別檢查,惰性求值,如此等等。我實現過幾乎所有的語言特性,所以任何語言在我的面前,都是可以被任意拆卸組裝的玩具,而不再是凌駕於我之上的神聖。

總結

寫了這麼多,重要的話重複三遍:語言特性,語言特性,語言特性,語言特性!不管是初學者還是資深程式設計師,應該專注於語言特性,而不是糾結於整個的“語言品牌”。只有這樣才能達到融會貫通,拿起任何語言幾乎立即就會用,並且寫出高質量的程式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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