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導向總結]

我是太陽啦啦啦發表於2017-11-05

前言:

物件導向,從C++開始,我們就開始接觸,本篇部落格來總結一下物件導向內容的基本內容,主要是一個巨集觀的總結,期中的每個知識點,都值得我們用心去總結,物件導向的知識很重要.C#,到現在學習java,我們都在逐步加深對物件導向的理解.

核心:

巨集觀導圖:

這個思維導圖我是看著軟體設計師的第十章物件導向技術總結的,這裡面不僅談到了物件導向基礎知識:封裝/繼承/多型,還講解了UML圖和設計模式,對於設計模式的理解,重點在於對物件導向基礎的理解,加上類圖(關係)+程式碼的對應,無論從程式碼還是從類圖,都可以很好說出設計模式,真正掌握設計模式的,並不是記住具體哪個是哪個設計模式,遵循六大基本原則,就是設計模式的核心.關於設計模式還是要多多去用,運用六大基本原則構建自己的程式碼.


重點概括

這裡我主要總結一下物件導向的基本知識:

基本定義

物件導向:不考慮步驟,不需要知道過程.

程式導向:實現的細節,以""為中心

記憶體理解

從程式碼上分析記憶體,無論何時,都是很重要,記憶體分析主要有四個:堆區,棧區,程式碼區,資料區.

關鍵字

建構函式
使用new+構造方法 
建立一個新的物件
建構函式與類名同名且沒有返回值
當沒有建構函式時,自動系統預設:point(){},一旦定義之後,系統不再新增
構造方法沒有返回值

this關鍵字

代表使用該方法的物件的引用

需要指出當前使用方法的物件

this可以處理方法中成員變數和引數重名的情況

重寫

在子類中可以根據需要對從基類中繼承的方法進行重寫
重寫方法必須和被重寫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稱、引數列表、返回型別
重寫方法不能使用比被重寫方法更嚴格的訪問許可權

super

在java類中使用super來引用基類

多型

指在執行期間判斷所引用物件的實際型別,根據其實際的型別呼叫相應的方法(動態找方法,new誰找誰)
要有繼承,要有重寫,父類引用指向子類物件

抽象類

抽象類必須被繼承

抽象方法必須被實現

抽象類不能被例項化

抽象方法只需宣告,不需要實現.

final

final的變數不能被改變

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寫

final的類不能被繼承

介面

介面與實現類之間存在多型性

介面是特殊的抽象類

介面可以多重實現

介面中只能定義抽象方法

介面可以繼承其他的介面,並新增新的屬性和抽象方法


總結:

這次重新學習了物件導向的知識,突然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相比之前的理解又加深了,更加體會到了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好好保持總結的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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