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基數來了,九月工資啥時候發合適

軍說網事發表於2018-12-31

新個稅基數是5000,從2018年10月1日執行,怎麼理解?就是10月1日之後,實際取得的工資,就可以按照5000扣除。

這裡面有一個屬期的問題,就是發放工資屬期不等於申報個稅的屬期。什麼意思?大部分公司的做法是這樣的,9月份的工資,在10月10日前發放,這是工資發放屬期。而申報個稅屬期是取得工資之後的下個月15日(遇到節假日稅局可能會順延)前。簡單的說,就是9月的工資,10月發放,11月申報個稅,是正常的流程。不過,目前部分的公司的做法是,9月工資,10月發放,10月申報個稅。那麼現在的問題就來了,這個9月的工資怎麼發好呢。有哪些問題呢。詳細請看下面的介紹。

以上有三種方式,各有利弊,公司可能會徵求員工的意見,也有可能不會,對於幾千人的大公司,也不可能為了小部分人而改變以前的做法,所以有些政策執行的時候,會有些差異的,這個不能說合法不合法,只能說需要結合實際情況而定。法律是一道準繩,起的是約束的作用,懲罰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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