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er的含義及譯法

weixin_33807284發表於2017-10-27

翻看孫萬彪先生的兩本法律翻譯教程,一開啟就看到officer這個詞,那個句子裡翻譯成“主管人員”。

In no event shall either party or its employees, officers and directors be liable for consequential, special, indirect, incidental, punitive or exemplarydamages, costs, expenses, or losses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或其僱員、主管人員和董事均不承擔後果性的、特殊的、間接的、附帶的、懲罰性的或懲戒性的損害賠償金、費用、支出或損失

以前文章大概提到過,officer = 高階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在實際翻譯中,我一般按照上下文選擇。如果屬於高管序列,就翻譯成“高階管理人員”;如果級別不明,就直接用“管理人員”。

“主管”,感覺總是在一種對應關係中,含義較窄。為什麼要翻譯成“主管人員”呢?

檢索了一下兩本書的電子版,發現除了“主管人員”/“主管”,孫先生還在“其他高階管理職務”、“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用了officer。區別是,前者是英譯中,後者是中譯英。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

The general manager, deputy general manager or other officer commits an act of graft or serious dereliction of dut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ay adopt a resolution to dismiss him at any time.

也就是說,英譯中,孫先生把officer翻譯成“主管人員”;中譯英,孫先生把“高階管理人員”翻譯成officer。讓人有點無所適從。

那到底該怎麼翻譯?

答案其實很簡單:首先要知道officer的含義。

來看布萊克法律詞典的解釋:

In corporate law, the term refers esp. to a person elected or appoint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manage the daily operations of a corporation, such as a CEO, president, secretary, or treasurer.

這個定義有三個要點:

1. 由董事會選任或指定(地位較高)

2. 負責公司日常經營(職責較重)

3. 典型例子:CEO、總裁、公司祕書或財務主管

我們跟中國公司法比較一下,看它對應哪個概念。

《公司法》216條:

高階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祕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從公司法的定義來看,officer應該就是“高階管理人員”。

既然有固定用法,就沒必要用“主管人員”了,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

比如一些職位不高的部門經理,能不能叫officer?

如果用了officer這個詞,來指代這些“經理”,我一般會翻譯成“管理人員”,“高階”倆字去掉。這是實際翻譯中的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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