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符號的命名規則和規範

YhFei發表於2024-03-19
  • 識別符號概念
  1. Java對各種變數、方法和類等命名時使用的字元序列稱為識別符號。
  2. 凡是自己可以起名字的地方都叫識別符號。
  • 識別符號的命名規則(必須遵守)
  1. 由26個英文字母大小寫,0-9,_ 或 $ 組成。
  2. 數字不可以開頭。
  3. 不可以使用關鍵字和保留字,但能包含關鍵字和保留字。
  4. Java中嚴格區分大小寫,長度無限制。
  5. 識別符號不能包含空格。
  • 包名:多單片語成時所有字母都小寫:aaa.bbb.ccc

  • 類名、介面名:多單片語成時,所有單詞的首字母大寫:XxxYyyZzz(大駝峰)

  • 變數名、方法名:多單片語成時,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小寫,第二個單詞開始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xxxYyyZzz(小駝峰)

  • 常量名:所有字母都大寫。多單詞時每個單詞用下劃線連線:XXX_YYY_ZZZ

  • 關鍵字

  1. 定義:被Java語言賦予了特殊含義,用做專門用途的字串。
  2. 特點:關鍵字中所有字母都為小寫。


  • 保留字
  1. 現在Java版本尚未使用,但以後版本可能會作為關鍵字使用。命名識別符號時要避免使用這些保留字。
    byValue、cast、future、generic、inner、operator、outer、rest、var、goto、con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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